贯彻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
推动山东地方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田 嘉
(2009年3月2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地方志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表彰了先进,总结和交流了经验,对2009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是一次推动山东省地方志事业深入发展的重要会议。2007年1月,我应邀参加了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2008年9月,我陪同朱佳木同志,在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召开前夕到山东调研。为什么经常来山东,这是因为山东经验多,工作做得好,每次来山东调研和学习,收获都很大。这些年,在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广大地方志工作者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努力拼搏,事业全面发展的基础更加巩固,山东经验、山东模式的内涵更加丰富,地方志工作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下面,结合山东省地方志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就山东省如何贯彻落实第四次工作会议精神,提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地方志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这些年,山东省地方志系统围绕志、鉴、库、馆、开发服务“五业并举”的思路,以建设“地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区域研究和课题咨询中心”为目标,全面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阶段性成果显著,社会效应日益突出。在第四次工作会议上,刘延东同志、陈奎元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朱佳木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中都指出,全国地方志系统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山东的实践经验中我们得到了一个重要启示,就是要努力构建适应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地方志工作和事业发展新格局。为此,山东省至少要在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化:一是科学发展是硬道理,要与时俱进。二是志鉴编纂是主业,要紧抓不放。三是组织管理是保障,要切实加强。四是基层工作是基础,要打实打牢。五是地方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价值体现,要着力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
山东省这几年在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出台了《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还出台了《省志志稿审查验收规定》、《省志编纂若干业务问题的规定》、《山东省年鉴编纂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地情网站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第四次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推动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是这几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在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施行后,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地方志书编纂规划备案制度的规定》、《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等文件。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是地方志工作的根本保障,山东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要继续抓好抓实:一是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依法修志,有法必依。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上述三个文件,要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三是要着力加快以组织管理、编纂业务等为重点的制度化建设。制度化建设的目标是要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逐步建立起促进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
三、进一步全面提高地方志书质量
山东省对地方志书质量抓得很紧,从已编纂出版的志书来看,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特别是在2008年,开展了“地方志书编纂质量年”活动,加强志稿评议和业务人才培养,认真研究志书质量的区域性差异,成立全省史志系统修志业务专家咨询组,充分发挥期刊和内部简讯的指导作用,全方位推动地方志书质量建设。第四次工作会议要求,要继续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把提高志书编纂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地方志书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希望山东省在全面提高志书质量上做出表率,积累更多的经验。一是要建立起经常性的收集征集资料的工作制度。二要建立包括组织管理、编纂规范、内容评价、业务考核、行政督查等在内的保障机制。三是要从篇目设置、资料收集、资料长编,到初稿撰写、总纂、初审、复审、终审,再到出版印刷各个环节上把好质量关。四是要大力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主编、总纂、编修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抓好地方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山东省这些年在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方志馆的建设和利用、地方志文化产品的提供等方面卓有成效。第四次工作会议指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大力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为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服务。山东省做好这项工作,要在几个方面予以加强:一是要增强服务意识,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地方志工作者要有主体意识,开动脑筋,开拓思路,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途径。二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方志馆、地情资料库、网站网络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三是要搞好基础资料建设,把志书、年鉴、地情书、相关工具书、理论研究成果等收集、整理、保存好。四是要针对不同的服务领域和对象,增加服务项目,提供丰富多彩的地方志文化产品。
五、进一步做好年鉴工作
山东省年鉴工作这些年取得了重要进展,截至2008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年鉴发展到191种,编纂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年鉴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开展了多次年鉴工作人员培训,制定了《山东省年鉴编纂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第四次工作会议指出,在全面开展二轮修志的同时,要大力加强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地方综合年鉴作为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是编纂地方志书的重要基础性资料,年鉴工作与修志工作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将地方综合年鉴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明确了山东省史志工作机构管理年鉴的职能。山东省要进一步做好年鉴工作:一是要认真总结山东年鉴工作经验,深入开展各项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提高年鉴特别是地方综合年鉴的质量。
同志们,山东省地方志工作有着厚实的发展基础,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希望山东省以全面贯彻落实第四次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山东省地方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国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在此,我谨代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地方志工作的山东省委、省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一直以来辛勤耕耘的全省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