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善】(1893-1984)公共卫生学家。浙江绍兴人。1911年在日本千叶医科专科学校与东京帝国大学攻读内科并研究传染病与生物制品,后赴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进修,干1927年获公共卫生学硕士学位。回国后任国民政府中央防疫处处长、卫生部保健司司长、中央卫生实验处处长兼军医监理委员会委员、卫生署署长、卫生部部长等。他参与制定我国医疗卫生方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1930年主持制定了“全国海港检疫条例”,参与收回海港检疫权,建立自己的检疫机构。1934年---1941年连任两届中华医学会会长。他曾多次代表中国出席世界卫生会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又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的发起人之一。1948年应聘任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儿童急救基金会医务总顾问。新中国建立后回国,任卫生部技术室主任、参事室主任。1954年任北京医学院卫生系主任兼保健组织学教研室主任、一级教授,兼任中国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中华卫生杂志》主编,并主持筹建中华医学会卫生学会,任主任委员,同时还任中国科普协会委员等职。
应中国医学科学院情报研究所的要求,参加世界各国卫生情报资料的编写工作,从1963年---1965年编译了200余万字的《世界卫生年鉴》。1972年后著有《查阅医学外文期刊的经验简介》、《中华民国卫生史料》、《中国近代卫生事业》、《中华民国医药卫生史料》,主编了《英汉预防医学名词词汇》等。系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