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背景:
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部设在北京,创建于1992年。X公司从创立初期开始,一直以高端技术领域为起点,为客户提供具有领先水平的IT服务。经过多年快速稳健的发展,X成为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等综合业务的高科技企业,拥有多家下属企业和一支400余人的实践经验丰富员工队伍。X公司的业务覆盖了金融、保险、电力、传媒、航空、物流、公安、政府、医药、制造、气象、邮电、零售等众多相关领域,特别是在金融、电力、传媒等行业,某公司产品占有较大的优势。在2003、2004年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联合国家统计局开展的调查活动中,连续两年入选“中国软件产业最大规模前100家企业”。
关键问题:
理实项目组经过诊断调研,发现X公司在管理上需要解决以下主要问题:
1. 现有的薪酬结构比较单一,75%参与问卷调查人员认为有必要实行长期激励;
2. 企业如何实现个人创业到团队创业的转变,如何通过股权激励这种长期激励的方式,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希望通过股权激励真正的给每一位管理者一定的股份,但是如果是全部赠与的方式获得股份,激励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如何解决这一个矛盾?
4. 如何解决股权激励方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比如公司法、合同法、税法、劳动法等相关文本的相关规定?
5. 如何解决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平、透明、民主化的问题?
6. 如何使得股权激励方案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解决方案:
按照岗位价值与以往业绩构成价值贡献总量,确定股权分配系数及持股额度的计算办法。建议采取以个人出资(包括现金缴纳和从未来薪酬中扣除一定比例)为主、不足部分公司提供融资的方式。对比不同层面激励对象持股额度上限与支付能力的比例差异,建议根据持股额度与年度现金收入的不同比值范围设置投资控股公司个人现金出资和公司融资(股权或债权方式)的比例。在确定企业提供贷款部分的利率及贷款本金及利息偿还对象后,激励对象可以以从每月工资中按适当比例扣除和所持股权的分红来分期偿还企业融资。
对于在X公司和投资控股公司同时任职、在投资控股公司与项目部同时任职的两类人员,在额度分配和出资方式上分别进行设计。同时就股权转让及退出、股份日常管理进行相应设计,包括转让时间、价格、任职者调动涉及的股权处理方法;股份管理机构、参与机构及日常管理机构的构成及职责进行界定。此外就相关法律、会计、税收问题给予说明,并提供Y公司的高管长期激励的补充方案。
客户评价
通过理实提供的高管长期激励方案,不仅是公司高管的税前固定薪酬收入达到了市场较高水平,而且通过股权激励,使经营班子更加强了凝聚力,大家充分感觉到与公司真正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我想这是这个咨询所带来的最大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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