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区司法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平安丰台、服务科学发展”为使命,围绕中心统筹规划,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有效维护和确保区域的和谐稳定,推进了区域的特色发展。
“五个专项行动”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无缝衔接,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区司法局通过前期帮教、问题帮扶、出监接回、跟踪管控“四步”程序,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员做到无缝衔接,严防出现脱管漏管现象。每月与区法院核对因适用非监禁刑而进入社区矫正的人员名单,加大对拟适用缓刑被告人进行庭前社会调查的力度,定期与区公安分局通报人户分离人员的列管情况,并核对列管人员名单,确保了对人户分离人员的无缝衔接。
排查摸底,摸清重点人员底数情况。区司法局坚持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日和重要会议前夕,把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重点地区和人员的稳定。截至目前,共组织全面排查12次,24000余人次;重点排查近20次,涉及8000余人次。通过排查,我区分别建立了管控对象总台帐、重点地区人员台帐、重点人台帐,在管控源头做到了心中有数。
关爱化解,打牢重点人员的回归基础。充分调动区综治委矫正帮教工作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参与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解困。截至目前,已为71名困难人员提供临时救助近3万元,提供就业岗位3740个,组织面试384人次;联合区民政局为460余人办理了低保,向50余人提供了紧急救助,为70余人办理了廉租房补贴;联合区建委为60余人解决了廉租住房问题。
教育转化,从源头上压减不安定因素。区司法局秉承“明礼•励志•引航•授业•立规”的文化教育矫正思路,对重点人开展原审法官训导、诫勉谈话、“集体会诊”,促进其转化。卢沟桥乡重点社区服刑人员陈某怀疑自己在良乡监狱服刑期间,因病情被贻误而患上胃癌,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为此,区司法局积极与区卫生局、卢沟桥乡政府等部门协调,帮助其入院接受治疗,并与市监狱管理局、良乡监狱等单位共同进行劝导。目前,陈某已向房山区申请了法律援助,表示将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诉求。
监督防控,严防影响稳定的突发事件。制定了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管控对象可能发生的危害社会稳定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明确了处置程序。对重点人组建了由司法所所长、专职司助、抽调干警、社区民警、协管员、社区干部、重点人家属组成的“7包1”管教小组,对重点人实施24小时监控,确保苗头性情况和各类突发情况能够及早发现、及早处置,防止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
“三项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
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建立健全专项纠纷调处预案和分析、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重点纠纷的化解力度,深入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和隐患,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针对社区换届选举,及时开展新任调解员培训,保证工作上衔接到位、组织上人员到位、调解上规范到位。截至9月我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7798件,调解成功7423件,成功率95%,防止矛盾纠纷激化96件,涉及5852人。
不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自治安民间纠纷联合接待室成立以来,在协助地区派出所在化解纠纷、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截至今10月,联合接待室共调解纠纷1568件,成功1498件,成功率达95%,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789份。同时,还注重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优势,在立案环节第一时间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确保简易纠纷能调尽调,同时简化维权程序,降低了维权成本。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畅通多元化维权渠道。依托基层调解组织,将个案调解过程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普法茶亭”、“普法班车”和“法律向导站”的作用,加大人民调解宣传力度,强化调解意识,引导群众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同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对涉及欠薪、拆迁等纠纷的弱势群体,加强基层调解组织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衔接,实行当日申请及时办理,简化审批手续,提供便捷法律服务,确保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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