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擅自排放、公共设施保护不到位……2009年开始,如果在城市管理上被评定为不合格,相关单位负责人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市政府近日出台《泰州市数字化城管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办法》,直接针对城市市容管理领域的市容卫生情况,重点考核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房屋土地、其他设施、扩展部件等部件类99个小类,以及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界面秩序等事件类66个小类,以100分为单位进行量化考核,每个月打分,年终得分根据月度平均得分计算,并据以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数字化城管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对象为海陵区、高港区、泰州经济开发区、凤城河、高教园区、医药城和32个市直部门等38个责任部门(单位)。海陵区、高港区、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缴纳50万元保证金;各区级政府(管委会)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年分别缴纳1万元、5000元保证金;市各职能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年分别缴纳1万元、5000元保证金。各单位以及负责人的保证金,每年一月份缴纳到市财政专有账户。凡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区(管委会)和部门,集体和个人保证金全额扣除,扣除的保证金作为当年奖励资金。评为一等奖或二等奖的集体,在返还保证金的基础上给予奖励,其领导个人也将给予奖励。
除了重金赏罚外,考评成绩还将作为各区级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城市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年度“人民满意机关”评比、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以及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