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统计局获悉,去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为20182元,比上年增长11.3%,列全省第五;去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2217元,比上年增长1.7%,列全省第五。
据市统计局最新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去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为20182元,比上年增长11.3%;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07年达到全面小康标准后继续保持较好增长势头,达19044元,同比增加2270元,增长13.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8.1%。
从收入构成看,份额最大的工资性收入人均为11986元,增长6.0%,增速比上年明显放缓,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59.4%;由于出租房屋收入和其他投资收入的增加,人均财产性收入达259元,增长62.5%,增幅在四大类收入中居首,成为居民增收的新动力;由于每百户个体私营业主人数增加,经营性收入也有不俗增长,人均为916元,增长20.8%;人均转移性收入7021元,增长18.9%,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5914元,增长14.6%,主要是企业退休人员普调和机关离退休者增资因素的双重推动。
从全省情况看,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3个省辖市中居苏州(23867元)、无锡(23605元)、南京(23123元)、常州(21592元)之后列第五。
据市统计局最新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去年我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2217元,比上年增长1.7%。
据了解,去年市民8大类消费支出中,食品类、衣着类、医疗保健类支出增长平稳,人均消费支出依次为4931元、1126元、667元,同比分别增长6.1%、1.3%和2.7%;居住类、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其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增势强劲,依次为1293元、1011元、541元,分别增长31.7%、33.1%和35.5%;而交通通讯类、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则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人均消费支出依次为880元、1769元,分别下降42.8%和7.8%。
统计部门表示,我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在13个省辖市中居苏州(15183元)、南京(15133元)、常州(14967元)、无锡(13563元)之后列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