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洪泽县招考政府雇员的一纸文件在全县一石激起千层浪。该县在淮安市率先实行政府雇员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普通政府雇员30名,引进和蓄积一批经贸、城建、规划、信息技术、保险等方面紧缺的专业人才。这是洪泽县推进用人机制改革、提升政府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之一。
近年来,洪泽县通过招商引资、发展特色经济等举措,拉动了全县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工业经济、城市化建设、现代服务业的较快发展,使政府的工作职能和工作总量不断增加,部分单位存在有岗少人甚至有岗无人的现象,已经影响到全县重点工作的落实和单位业务工作的开展。
洪泽县在推行政府雇员制之前做了充分的论证调研工作,结合本地特色出台了《洪泽县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招募政府雇员工作主要有四个鲜明的特色:一是严守招考程序。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招录严格按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的程序进行,同时实行回避制度。雇员不占用雇用单位的编制,不担任行政职务。雇用合同期一般为1-3年。二是保障雇员待遇。坚持“同工同酬”的原则,雇员工资实行年薪制。高级雇员4-8万元;普通雇员为2万元,高于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除年薪外,雇员和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同等享受单位发放的福利待遇。雇用单位负责为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三是解决雇员出路。为消除雇员的后顾之忧,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方面鼓励雇员在合同期内参加本县职位保险招考,在制定本县保险岗位条件时,在招考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适当向雇员倾斜。要求雇用单位加强对雇员的培训,边培养,边使用,并为雇员参加保险考试提供便利条件。另一方面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根据实际情况,拿出部分紧缺专业的职位,面向雇员定向招聘。四是强化雇员管理。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雇员的综合管理工作。雇员的日常管理由雇用单位负责。雇员在受雇期间的表现,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包括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雇用期满考核。雇员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雇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