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旅游局今年将向邢台市民免费发放400万元旅游消费券,首期发放100万元,消费券涵盖邢台市主要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游商品商店等40家旅游企业。
据悉,旅游消费券面额10元,2009年总共发放40万张,共计金额400万元,其中首期发放100万元,首期旅游消费券有效日期为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凡邢台市居民凭身份证每人限额领取100元。
旅游消费券采用公共场所随机派发和旅行社定点派发相结合的方式,意在扩大受惠面,让更多的市民走出家门,去饱览山水太行的风情,感受古都邢台的魅力。
为了方便群众领取,原定于今日在新世纪广场发放的首批旅游消费券改在市区各旅行社发放,时间为3月28日—30日。请市民凭身份证就近报名登记领取。其余批次旅游消费券在邢台市旅游局游客服务中心(邢州北路东方旅游大厦)以及各县市委托单位发放、旅行社定点发放,届时将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