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启东市在汇龙镇34个村(居)试点统一标准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司法行政职能在村(居)得到有效延伸。这项工作开展3个月来,为近2万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制专题培训,提交到镇调处中心的各类社会矛盾比去年同期减少50%。
1月起,汇龙镇34个行政村都按照“六个一”的标准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即:有一套工作班子,村委会主任为站长、村综治专职干部为副站长,一名司法员或法律工作者担任服务站指导员,配备一名老干部为司法工作调解员;在村级活动中心开辟一间办公用房;镇里为各村服务站统一制作牌子;有一本来访登记本,每天由专人填写工作日志;各工作站还配备法律宣传橱窗、法律书柜、咨询电话等一套完整设施;镇财政给每个村拨出专款用于服务站活动经费。
法律服务站突出法治惠民,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维稳帮扶等功能。2月份,因某公司拖欠工资发生劳资纠纷,台角村部分村民来到村法律工作站求助,法律服务指导员王思相热心释法,指导村民如何通过法定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司法工作调解员由各村老干部担任,他们熟悉村里情况,密切关注各类社会矛盾,及时做好化解工作。克明村32组村民茅学林与儿子为宅基地归属吵得不可开交,村法律服务工作站副站长吴春花与调解员茅增祥、顾士昌一趟趟地赶去调查、调解。四次上门,终于感动了这对父子,最终促使积怨已久的双方握手言和。城东村龚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死缓,后改有期徒刑20年,前不久释放回家。村里不嫌不弃,与镇上联系为他提前修好了破旧的房子,服务站站长还给其介绍了工作。现在龚某某在一家机械厂当工人,月收入1500多元,对生活充满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