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生子女父母从企业退休,将一次性获得奖励每人3600元。据悉,我市目前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人数约为4.3万,发放奖励金总额将达1.55亿元。
一次性奖励对象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时按新老办法对比后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加发5%养老金待遇的持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退休人员,也包含终身无子女的企业退休人员。其中,市区未享受加发5%养老金的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的标准为每人3600元;未足额享受加发5%养老金的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的标准按其未足额享受的比例对应享受。
市区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的退休人员,可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口计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职工退休养老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奖励金将从2009年起分4年发放。市区2008年1月1日以后持证退休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向所在企业、个体工商户提出申请。奖励金由企业、个体工商户于持证退休人员退休时,一次性直接发放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