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场庭审观摩,百场就案讲法,百件司法建议,百场巡回审判,”连日来,通过媒体造势,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的“四百工程”在淮安成为一个热点话题。“这是继2008年成功组织‘十百千’义务法律宣讲活动后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4月23日,“四百工程”负责人、市中院副院长薛兵接受笔者采访时介绍说。
2008年5月下旬开始,市中院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精选十部热点法律,挑选百名优秀法官,开展千场法律宣讲”的“十百千”义务法律宣讲活动。半年多时间里,全市法院担负法律宣讲任务的法官们深入机关、工厂、工地、社区、校园等,结合典型案例,组织宣讲法律知识,受到当地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进入2009年后,市中院党组时刻关注金融形势,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法院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四百”工程。
——百场庭审观摩。选取在本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带有普遍性的100件案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人员、特邀调解员、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来院旁听案件庭审。通过庭审活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推动重大矛盾纠纷和重点涉诉信访的有效化解,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主动接受监督。
——百场就案讲法。选取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具有普遍教育意义和规范引导功能的生效裁判作为宣传材料,组织法官深入到社区、学校、机关、企业、乡镇,开展100场就案讲法活动。
——百件司法建议。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针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司法领域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依法行政、企业管理中的有关问题,群体性纠纷的化解等,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出针对性强、质量高的100件司法建议。
——百场巡回审判。各县区法院及其所属的人民法庭深入到农村、社区组织开展100场巡回审判。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宣判、就案讲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