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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改革的新动力在于利益均衡机制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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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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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最大的一个成就是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个共识。但现在的问题是,这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好的市场经济”还是一个“坏的市场经济”?那么,什么样的市场经济才算是一个“好的市场经济”呢?我认为,判断的标准很多,但重要的一条就是有没有建立起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 在去年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时,人们思考较多的一个问题是未来改革的命运将走向何方?改革进入了新阶段,我觉得,现在要真正看到改革的难点在什么地方: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起来了,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结果造成了利益关系的失衡,形成了扭曲改革的机制。我最近特别强调的一点,就是我们一定要把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作为下一步改革的重要任务、重要内容加以促进。只有这样才能够重新形成改革的共识,重新形成改革的动力。 那么,建立利益均衡机制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我认为,就是社会中不同的群体、不同的阶层进行利益博弈时,要有平等的博弈权利。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的形势下,我们思考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可以得到这样的一个启示:为什么美国当时结束了一个赤裸裸、人吃人的资本主义,开创了福利资本主义的新时代,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建立了一个博弈机制,比如发挥了工会的作用、规范劳资关系等。这些意味着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机制的建立。 近年来,社会上关于《劳动合同法》有很多的争论。这次金融危机中一些中小企业的倒闭,尤其是在南方一些地方,使这个问题更加凸显,人们更多地把目光集中在《劳动合同法》上。那么,应不应该要《劳动合同法》?当然要有。现在劳资关系这么失衡,劳工权益屡受侵犯,规范劳资关系完全必要。但是,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来规范,又引来了一些批评。有的人说这是行政权力干涉市场,有的人说事先没有进行充分的调研,有的人说是标准定得太高,有的人说这是黑砖窑背景下一夜之间仓促出台的。这些问题可能都存在,但都不是根本性问题。在我看来,如何充分发挥社会博弈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妥善处理政府作用和社会博弈的关系,可能是更根本的,也是建立利益均衡机制中一个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关键是我们首先要承认其合法性,然后把它制度化。这个制度化涉及到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我将其概括为六条,即信息获得机制、要求表达机制、施加压力机制、要求凝聚机制、利益协商机制、矛盾解决机制。比如凝聚机制,当利益群体表达自己利益的时候,要有一个要求凝聚的机制,只有通过凝聚的机制才能到达决策层,因为如果没有经过凝聚,是一个很散射性的要求,这样政府是无法加以处理的。比如说失业下岗问题,如果没有经过凝聚,我们可以看到网上一片议论声,但是如果经过凝聚,最后可能就变成了一个提案。什么提案呢?就是说社会保障制度在制度安排上如何对这些国企改革当中的失业下岗职工进行补偿的问题,这可能是一个具体的社会保障方案。所以说,凝聚是非常重要的,但凝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组织,一个一个单独的个人是完成不了凝聚、难以变成提案的。 (作者孙立平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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