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动态   政经史话  发展成就   古代文明   近代变革   现代复兴   名人讲堂   老照片   国史榜单
特色总网 > 国家史册 > 国史动态 > 深圳小产权房“转正令”是特例 还需进一步探讨
推荐资讯
·弘扬特色 推进我国现代文化事业
·改革开放30年 关于中国历史特色
·历史学的特色理论与中国史学史研
·耿云志强调:发挥中国现代文化学
·改革开放开创了当代中国特色发展
·江苏省扬州市维扬区西湖镇发现一
·中国史学界第八次代表大会在石家
·新书介绍:明代后期“社会转型启
·“全民免费医疗”追踪:“神木模
·广州发掘西汉南朝墓葬群
·清华简:历史可能由此重写
·陕西考古研究院成中国规模最大省
·国内首部地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丛
·第二届中韩文化艺术高层论坛:汉
特色推进
如何使用工具 如何使用工具
编者按: 消费8万送20万 ,2
[更多]
[未命名栏] 零成本赚一亿(千万
[往期回顾] 零成本赚一亿(千万
[人物简介] 零成本赚一亿(千万
[相关新闻] 百家党政媒体与政府
[经典语录] 会员如何通过6个步
[经典语录] 教程:消费者如何领
[人物简介] 定推大促销的赠品营
扬名系统:全程服务,名动九州
以立足特色的分级展示为基础;
以多层渗透的优势资源为依托;
以精细完善的专业咨询为保障;
以创新的整合传播方式为带动;
打造“立足特色、名满天下”
的特色扬名系统!
进入扬名系统

  接受专业咨询,
    展开扬名之旅!

  进行品牌包装,
    提升公众形象!

  参与特色评选,
    获得权威肯定!

  参加权威活动,
    结识权威人士!

  进行专业传播,
    美名传扬四海!

  载入国家史册,
    丹心光耀未来!

服务热线:010-68232149

Email:tese@xue.me
MSN:tese2009@live.cn

深圳小产权房“转正令”是特例 还需进一步探讨
时间:2009-06-17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严金明16日做客新华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小产权法为何难成“正果”。针对深圳市通过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严金明表示,深圳是一个特例,在全国像深圳这样的情况是很少很少的。像深圳这样大部分土地已经国有化、人口也已经高度城镇化,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解决小产权房这样一个现实问题的。主持人:那针对深圳市通过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很多媒体都视之为小产权房的“转正令”。您怎样评价深圳市的这样一个决定?严金明:前几天国土资源部在这方面已经有了明确的回复,这个“转正令”是被误读了。因为深圳是特区,在改革开放、城市化的过程中把农村集体的范围,特别是在特区范围内的土地宣布为国有土地,也就是说这些土地都已经国有化了,所以现在来看这些房子是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了。而现在所说的小产权房的前提是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之间是确实存在差异的。主持人:那您是怎样看待深圳这样一个决定的积极意义呢?严金明:深圳的这个决定的积极意义实际上也是根据城市本身的情况,深圳的城镇化程度很高,尤其在人口都已经高度城镇化的情况下,农用地已经很少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针对深圳的具体情况,可以说深圳是一个特例,在全国像深圳这样的情况是很少很少的。像深圳这样大部分土地已经国有化、人口也已经高度城镇化,在这种背景下来处理的话,我觉得是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解决这样一个现实问题的。所以这个决定对深圳而言是有积极意义的,而且对有些问题的解决也是在进行探索的。当然,深圳主要是说要对这样的房屋进行登记,在登记的时候具体如何处理一些问题的细则还没有看到,有些问题还要进行细化,对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处理等等。主要是在处理土地收益,包括涉及到违法违规的房屋的时候如何把它变成又能合法、又能合理的时候,在实际操作时还要进行探讨。   
    很好,点击支持一下!】 【共0人支持】 【我要推荐给好友】 【推荐此类文章】 【加入收藏
    上一篇:专家直言:小产权房不具备两证 实际就是无产权房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法律声明在线申报文档下载网站地图友情链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北京政研院 京ICP备09110630-1号

    承办:北京政研院中国特色研究所 技术支持:北京政研院现代信息技术研究所定推集团股份公司

    中国特色推进联盟旗下网站:中国特色总网 中华职工学习网 全国创争总网 中国图鉴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中国亲稳

    中国商权产业联盟旗下网站:商权公司 商权生活 中国生活 定推生活 先健生活 汽车生活 旅游生活 百货生活 圣农生活 志高家电 开创水产 实达智能 智光节能 迪马到家 金森秀 美秀网 房团网 拼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