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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环保部的“叫停令”何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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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09-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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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日,环保部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同时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各有一家在建的水电站,被责令停工进行整改。这是环保部成立之后的第一张大“罚单”。然而,14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水电站的施工并没有停下来。(6月22日《京华时报》) 
 在一个法制国家,问题企业公然叫板国家部门,让人难以理解。如果换成一家民营企业,同时面对公众的怒视和环保部门的“叫停令”,相信没有多少胆量敢于继续施工。
 
 从某种角度而言,水电国企的霸道是长期以来行政惯养的,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些水电国企早在2007年就拿到了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那些当初发出“路条”的部门,助长了水电国企的霸道。况且,水电国企对抗“叫停令”还有一个公共理由,项目暂停损失的不仅是企业利益,更是民众利益。因已经投入巨资,即便环评通不过,环保部门也无可奈何。
 
 当然,环保部的“叫停令”“失效”也与政令不“硬”有关。几年前的环评风暴最后不了了之,这些水电国企都知道。更重要的是,环保部只发“叫停令”,并没有落实“叫停令”。
 
 一个有威力的“叫停令”,绝对不是一张纸令,而是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及监督措施——有执法队伍进驻施工项目,对正在施工的项目进行暂时封存,等“叫停令”撤消之后才能撤封。所谓监督措施,就是环保部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施工项目。而且,环保部在发出“叫停令”的同时,应该同时出台惩戒措施。如果没有这些措施,显然谁也不会重视“叫停令”。
 
 当然,环保部门今天的尴尬,也是因为有责任没有权力,其实,这不仅仅是环保部门的尴尬。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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