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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调整博士后经费标准每人每年5万元提至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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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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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广东对在站博士后的日常经费标准作出大幅调整,由每人每年5万元提高至8万元。未来5年,广东将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0个、工作站80个,新增进站博士后2000名。这是进一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吸引和培养优秀年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举措。
据悉,2008年广东招收博士后419人,比10年前增长4倍多。截至2008年底,广东共招收博士后3182人,其中32名是外国博士。省自筹资金1.5亿元,招收博士后1488人,是国家计划的3.1倍,占省招收总人数的46.7%。
我省一直在探索国家资助、省自筹和校(所)自筹经费招收培养及企业独招、校企联合招收、项目招收等多元化的博士后招收培养模式。目前,广东共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49家(居全国第三位)、博士后科研基地32家、博士后科技开发基地3家,开展博士后工作的企业达250多家,形成以广州、深圳和佛山为龙头,以珠三角地区为重点,辐射带动东西两翼,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发展格局,为博士后的吸纳、培养和使用提供了广阔舞台。
据统计,最近5年来,博士后的科研成果逐年呈现上升趋势。2008年博士后共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366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9项、博士后基金项目22项,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790多篇,推广成果50项,比2007年均有提高,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参加类似活动的博士后及其合作导师有460多人,对接企业190多家(次),签定合作项目110多项。截至2008年底,广东共有1938名博士后出站,其中1367人选择留广东工作,占出站总人数的71%。
据悉,每当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省总是以先发性的政策优势引领博士后事业的发展。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省委、省政府及时下发《关于加快我省科技队伍建设步伐问题的决定》,在全国率先招收国家计划外的博士后,下拨8000万元建造博士后公寓。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省在全国率先将博士后的日常经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4万元。
而2008年,在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前夕,广东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再次在全国率先提出提高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加大博士后培养工程的力度。(记者/周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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