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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淘汰落后与稳定就业的平衡 钢铁业振兴规划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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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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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终于公布了外界期待已久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它将是今后3年我国钢铁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尽管外界将规划视为一种“重大利好”,但是如何让地方执行与中央政策相契合还有待于观察。例如,如何协调“淘汰落后产能”与“稳定就业”就尚存几个问号。
钢企巨头眼中的“重大利好”
如何概括今年的中国钢铁业,北京科技大学钢铁业专家许中波如此形容严峻的形势:“2009年,将是中国钢铁业最困难的一年。”
尽管一面是相关专家的悲观预期,但是面对盼望已久的规划,一些大型钢企依然将其视为不可多得的“重大利好”。
正处于环保搬迁路上的重钢集团就是其一。该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荣华认为:“这是重钢环保搬迁再次获得的重大利好。”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在国务院3号文件中,就有“优化提升材料工业,做好重钢环保搬迁和产品结构升级改造”的相关内容,此次重钢环保搬迁又进入了《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说明重钢环保搬迁项目已经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
环保搬迁不仅仅意在环保,更是淘汰落后产能的举措之一。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重钢集团曾经先后淘汰各种落后高炉机设备,共计达到产能120万吨。“这种对全国钢铁产业进行彻底洗牌的方式,将激励大中型钢铁企业更好地建设高水平、高附加值生产线,加快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董荣华介绍说。如果规划中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要求能够兑现,加上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对钢材市场需求的促进,将有利于大中型钢铁企业进一步打开销路。
“利好”中的多重博弈
作为振兴规划,整个行业的利好让很多钢铁企业为之一振。但是在“利好”之中却存留了些许博弈的味道。
许中波认为,淘汰落后产能不仅仅是大型企业,更棘手的是中小钢企的淘汰。“淘汰中小钢企,那么工人怎么办?大部分中小钢铁企业多是当地安置就业和纳税的大户。”对比欧美等国家淘汰落后的方法,许中波告诉记者:“欧盟地区的政府会将这些落后的小企业收购然后再予以淘汰。”
但是,这样的方式显然不适合中国。而在就业问题日益严峻的当下,淘汰落后产能与稳定就业之间的协调已经摆在各地政府的眼前。在就业问题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淘汰中小钢厂或将致使工人失业,而失业又将加重国家的负担。而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毛寿龙更是认为,“淘汰落后产能与稳定就业以及环境保护都可能形成冲突。甚至地方的执行可能会与政策发生抵触。”毛寿龙认为,在金融危机尚存、“保八”号角吹响的情况下,这种抵触无疑将给地方政府造成“难以避免”的压力。
不过,并非所有的公共管理专家都如此认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的观点相对乐观:“这可能归结为一个长期和短期的冲突。”因为不淘汰落后产能则无法实现经济转型和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而在此种“大战略”之下,地方政府与企业如何淘汰落后产能则要把握好节奏和分寸。
汪玉凯认为,淘汰落后产能之后可以借鉴广东地区的“腾笼换鸟”,即把原本的市场腾出空位,换新的产业进来,比如高新技术产业、节能减排产业等。这样也许就可以将产生的失业者就地安排就业。“有序地淘汰落后,同时避免加重就业困难和影响社会稳定。这确实是对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一次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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