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食品办起草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日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草案在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加大违法惩戒力度等方面有所创新。
修订草案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北京市拟借鉴香港等地按行业类别发放食品牌照的经验,按照21种具体业态类别实施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修订草案还在国内率先提出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培训考核制度,在全市实行统一的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分层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从业人员实施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对公众十分关注的食品添加剂和“地沟油”问题,草案予以了更明确规范。一是要求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和相关销售台账。二是在生活垃圾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
北京市还拟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统一归集、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记录供社会查询。根据信用程度,实行食品生产经营者分类分级管理,设置行业禁入规定,对于被吊销食品相关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投资食品行业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因食品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终身不得投资食品行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记者 余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