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要把这一好政策、好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正确处理我国民族问题,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力量,也是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核心力量。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首要政治前提。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并巩固起来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是维护国家统一、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是把亿万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建设美好未来的根本保证。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最重要的共识。
我们伟大祖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我们党采用民族区域自治的办法解决民族问题,符合我国国情和民族问题实际,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光辉照耀下,56个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统一安全和繁荣昌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民族区域自治制度60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只有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里,各族人民才能真正实现当家作主,才能共同创造和享有幸福安康的生活。
我国少数民族人口众多、分布广泛,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成为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各级党政组织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进行现代化建设,没有一个坚强领导核心是不行的;在应对各种风险考验、驾驭各种复杂局面中开辟前进的道路,没有一个全国各族人民的主心骨是不行的。只有始终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才能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才能更好地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共同推动我们伟大事业的强大合力。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从根本上保证了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始终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定能够更好地发挥优势,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进而为实现各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回首过去,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展现出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创造力,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显示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成功。面向未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坚持好、完善好,我们就一定能够进一步把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凝聚起来,同心同德地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