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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策创新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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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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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三十年来,浙江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展开了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浙江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最快、发展活力最强的省份之一。探究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原因,很重要的一条是政策创新: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制定实施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在推动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可以说,我省改革发展的每一个阶段、每一步前进,都离不开政策的引导、探索和推动。
第一阶段,1978年12月到1991年12月。政策的主线是:大胆试、大胆闯,放开搞活、放手发展。
这一时期是浙江改革开放的全面启动阶段。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全面推进从农村到城市等各个领域的改革,全面推进从沿海地区到内陆地区的对外开放,不争论、不压制、不张扬,切实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个私经济、专业市场和县域经济,实现了从农业省向工业省的跨越。
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省是承包制的发源地之一。早在1956年,永嘉县就实行过“包产到户”。1979年下半年,长兴县长城公社率先实施承包制。稍后,云和县、金华市等地也开始推行承包制。但由于思想不统一,各地进度快慢不一。1981年4月,省委提出了“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1982年,省委进一步提出了“尊重多数群众意愿、把选择责任制的权力交给群众”的指导原则,并于次年对永嘉县“包产到户”事件进行了平反。到1984年,全省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达到99%以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省的推行,其意义不仅仅是农村改革在我省的全面展开,更重要的是确立了“尊重和保护群众首创精神”这一基本政策导向。这对我省后来的改革开放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长期以来,我省工业基础比较薄弱。截至1978年底,全省工业总产值仅132亿元,其中国有工业86亿元。如何推进工业化,是我省必须解决的一大问题。改革开放以后,省委迅速作出了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村工业化的战略决策。为了鼓励农民放手办企业,1983年温岭县工商局核发了全国第一张股份合作制企业营业执照。1983年以后,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从税收、信贷、出口、市场、科技等各方面对乡镇企业进行倾斜。在这些政策的推动下,我省乡镇企业迅猛发展。1991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大关,乡镇工业产值占到全部工业的51.4%,成为全国乡镇企业发展最快的省份之一。
放手发展个私经济。早在1979年,温州市工商局就颁发了全国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980年以后,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允许和支持个私经济的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我省个私经济的发展。1988年,国家《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出台,省委省政府及时提出“四个轮子一起转”的政策,把个私经济作为乡镇企业的组成部分加以扶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热忱支持下,我省个私经济发展迅猛。到1991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猛增到1002582户,私营企业发展到10907家。这为后来民营经济的大发展赢得了先机。
积极培育专业市场。浙江人素有“义利并举、工商皆本”的文化传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省委及时出台政策,放宽集市贸易。1981年,省政府发文要求各地恢复传统摊市和开辟新的市场,温州铁井栏工业品市场应运而生。这是全省第一个工业品市场。1982年,我省全面开放日用工业品市场,路桥小商品批发市场、义乌小商品市场、永嘉桥头纽扣市场、绍兴轻纺市场等一大批专业市场迅速崛起。截至1991年底,全省集贸市场发展到3802个,年成交额达到200多亿元,市场大省初步形成。同时,块状经济开始迅速发展起来。专业市场与块状经济的互动,形成了“小商品、大市场”的发展格局,成为浙江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
做强做大县域经济。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绝大部分省份纷纷把实行了多年的“省管县”体制改为“市(地)管县”体制。省委省政府坚持从实际出发,在积极推进撤地建市的同时,继续实行“财政上省直接对县,组织上省管县党政正职”体制。省委省政府的这一政策,核心是发展县域经济。在整个80年代和90年代初,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发展县域经济的政策,赋予县域较大的发展自主权,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这为后来经济强县的崛起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从1992年1月到2002年10月。政策的主线是:勇于探索、敢于作为,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不动摇。
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以此为标志,浙江改革开放进入了向纵深快速推进阶段。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发展效益农业、推进城市化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形成了领先全国的先发性体制优势,实现了从资源小省向经济大省的跨越。
全面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经过10多年放权让利、推行承包制、股份制试点等多种形式的改革,我省国有、集体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国有、集体企业产权不清晰、机制不灵活等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1993年,产权制度改革首先在乡村集体企业拉开序幕。1995年,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稍后,国有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展开。1997年,国有大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全面推进。同时,省委省政府积极提升个私经济发展水平,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了企业活力,在全国较早地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到2002年,我省国有资产总量居全国第3位,非公有制经济在GDP中的比重超过50%。
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微观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化,必然要求加快推进宏观层面的体制改革。1992年,我省率先在投融资体制改革上取得突破,通过推广“四自公路”等模式引导民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这为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1999年,省政府开始着手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削减审批审核事项。到2002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从3452项减少到856项。各地各部门大胆创新,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如1998年,金华市率先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1999年,上虞市建立了以集中审批为主要内容的办事大厅制度;2000年,省工商局率先开展了工商登记审批制度改革,变“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同时,省委省政府按照放权让利的原则,分别于1992年、1997年、2002年先后三次扩大经济强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出台了“两保两挂”、“两保两联”等省对县市财政政策。宏观层面的一系列改革,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我省的体制优势,增强了我省的发展活力。
全面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经过多年放手发展乡镇企业、个私经济,我省逐步形成了“轻、小、集、加”发展格局,在赢得比较优势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强的路径依赖,“低、小、散”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为了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1992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并实施科教兴省战略。1995年,率先启动创建科技工作先进县市,1996年率先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1998年率先出台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政策。期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培育“五个一批”企业、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强技术改造等政策举措,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联系,有效提升了我省科技综合实力,优化了工业经济结构。同时,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
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我省是全国最早实施外向型发展战略的省份之一。1992年以后,省委省政府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出台了设立外贸发展基金、赋予有条件的大中型生产企业(集团)进出口经营权等一系列鼓励扩大外贸出口的政策。2000年,省委省政府作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决定,鼓励外商直接投资,降低门槛赋予非公有制企业进出口经营权。2001年,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鼓励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提升了我省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从1991年到2002年,我省外贸出口从29亿美元增加到294亿美元,成为全国的出口大省。
大力发展效益农业。我省历来重视农业和粮食生产。早在1981年,省委省政府就提出“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1998年,为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大力发展效益农业的战略决策。发展效益农业,即在确保全省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200亿斤粮食产量、50亿斤粮食可调控库存的前提下,引导农民面向市场,什么来钱种什么,其本质是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这是我省改革发展史上一次重要的思想解放。2001年3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以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购销价格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请示得到了国务院批准。这为我省发展效益农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不失时机地推进城市化。经过20年的农村工业化,我省农业在GDP中的比重从38.1%下降到12.1%;210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了近1000万人,城市化水平从1978年的14%提高到1998年的35%。但总体上看,我省的城市化仍然相对滞后,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产业的升级和发展质量的提升。1998年,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不失时机地加快城市化进程”。这是我省发展战略的一次大调整。为了加快推进城市化,省委省政府编制了《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出台了《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纲要》,并制定了推进城市化的若干政策。经过几年努力,我省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02年,全省城市化水平提高到52%,为下一步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大力发展高等教育。长期以来,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缓慢。1998年,全省高等院校仅32所,招收本专科学生36668人。为了强化人才支撑,缓解老百姓长期面临的“招生少、分数高、上学难”问题,1999年省委果断作出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决定,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启动建设6大高教园区,新办一批高等院校。经过4年的努力,我省一举改变了高等教育严重滞后的局面。2002年,我省高等院校达到60所,本专科招生人数达到15.25万人。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继续保持快速发展。2007年,全省普通高校达到77所,普通本专科招生24.9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8%,成为全国高等教育发展最快的省份之一。
推进社会全面进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是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的基本方针。1978年至1991年期间,我省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其他各个方面的建设,许多工作全国领先。1992年以后,我省进一步加大了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力度。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制定实施《浙江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纲要(1993—2000年)》,总结提炼了“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讲求实效”的浙江精神,作出了“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大省”战略决策。在民主法制建设方面,1996年作出了依法治省重大决策,2000年在全省总结推广温岭等地发展基层民主的经验等。在社会建设领域,动员全社会力量建设1000公里高标准海塘,制定出台了建设“信用浙江”的政策,启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了企业最低工资制度等。这些政策举措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第三阶段,2002年10月至今。政策的主线是: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等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党的十七大以后,省委省政府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深入实施“八八战略”。2003年,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作出了实施“八八战略”的重大决策。这是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具体实践。在统筹城乡方面,率先实施新型城市化,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等一系列新农村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在统筹区域发展方面,研究制定环杭州湾、温台沿海、金衢丽三大产业带规划,在义乌实施新一轮强县扩权试点,加大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政策力度,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提出“凤凰涅槃、腾笼换鸟”的思路,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新发展、民营经济新飞跃,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在统筹省内发展与对内对外开放方面,主动接轨上海,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大引进外资力度,跳出浙江发展浙江。在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方面,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提出并实施生态省建设,积极开展环境污染整治“811”行动,大力实施循环经济“991工程”,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经过几年努力,“八八战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均衡性和普惠性不断增强,逐步转入科学发展轨道。
全面建设“平安浙江”。2004年,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平安浙江”建设以“大平安”为基本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浙江的具体实践。《决定》出台以后,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制定和实施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举措,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制定和实施创新“枫桥经验”的政策举措,确保治安状况良好;制定和实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举措,确保经济运行稳健;制定和实施促进安全生产的政策举措,确保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制定和实施《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一大批具体应急预案,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制定和实施加强就业再就业、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等政策举措,建立和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同时,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市县”、“平安乡镇”、“平安社区”等系列活动。几年来,我省公共安全应急能力、社会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稳步提高,成为全国最具安全感的省份之一。
加快建设文化大省。2005年,省委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作出了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这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在浙江的具体实践。围绕建设文化大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巩固共同思想基础,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素质。与时俱进地培育和弘扬“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精神,培育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人文精神,使全省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大力实施“八项工程”,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出台了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卫生强省、体育强省等政策举措,加快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从而为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积极建设“法治浙江”。2006年,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民主更加完善、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法治社会。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浙江的具体实践。《决定》出台以后,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定程序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决议,省政府出台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各地各部门制定了具体的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并以改革创新精神狠抓落实,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如率先建立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率先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率先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等。同时,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实现形式创新,涌现出自荐海选村干部、民情沟通日、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许多新的实践成果。几年来,我省民主制度充满活力,地方法制更加健全,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司法机制不断完善,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创业富民、创新强省。2007年6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走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之路,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省发展的总战略。围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具体实践,新一届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省委十二届一次全会通过了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决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通过了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决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通过了全面改善民生的决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通过了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省委两次召开工作会议分别作出了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等决策部署,提出并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力争在加强自主创新、深化改革开放、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全面改善民生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新挑战、新考验,省委省政府及时提出了“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思路,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这些决策和措施,符合中央要求,切合浙江实际,取得了明显成效。
纵观三十年浙江政策创新,关键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坚定、清醒、有作为。
政策方针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总结我省在政策研究、政策制定、政策实施等方面的经验,最根本的是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崇尚实际、敢闯敢试、干净干事的干部队伍,为推进改革开放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早在1978年6月,省委就组织学习讨论真理标准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省委及时组织传达和学习,较早地在党员干部中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后,省委对领导干部进行了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为中心内容的大规模调训和轮训。1997年,我省率先启动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并在1998年至2000年具体部署了兴起邓小平理论学习新高潮、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和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活动。党的十六大以后,省委全面部署了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着力构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2005年,为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走在前列的讲话精神,省委提出了“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的新要求。今年9月,全面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长期坚持不懈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省党员干部普遍具备坚定、务实、创新的气质。这为我省持续三十年的政策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
着力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三十年来,省委始终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上世纪80年代,我省按照推进干部“四化”的要求,选拔使用了一大批崇尚实际、敢想敢干的年轻干部。90年代,为了加快造就跨世纪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省委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上挂”、“下派”、“交流”、“送学”等形式加强干部培养,先后9次公开选拔省级单位副厅级职务领导。进入新世纪以后,省委先后出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正职人选提名表决和征求意见办法,省委全委会任用、推荐重要干部表决办法等,大力推进选人用人的制度创新。同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这为我省各级领导干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制定有地方特色的政策提供了组织保证。
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勉励并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干净干事是我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作风建设的主线。上世纪80年代,省委就提出了实现党风明显好转的5项任务和需要认真解决的6个严重问题。进入90年代后,省委进一步加大了作风建设力度。党的十六大以后,省委坚持以调查研究推动工作,把调查研究作为作决策、抓落实的重要环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制定实施省委议事规则,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党代会常任制;坚持以求真务实作风抓工作,建立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领导下访约访制度以及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制度;坚持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深化“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同时,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实施干部提拔任用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举措,促进干部干净干事。
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我省历来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各项举措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省就对全省4万多个农村基层党支部普遍进行了一次教育和整顿。1988年,省委启动了持续10年的农村党的基本路线教育。1998年,针对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的实际,率先在全国启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2003年,在全省组织实施“先锋工程”,并于2004年开始连续三年对全省每个村下派农村工作指导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2004年,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社会工作党委,全面负责非公有制企业、民办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等党建工作。持续三十年的基层党建创新,使我省的城乡基层党组织成为推进改革开放的坚强堡垒,在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举措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制定和实行什么样的政策,直接关系到党的政治纲领或不同时期的具体目标能否实现,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坚定清醒、积极有为,各项政策举措应运合时、行之有效,对推动改革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是通过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制定实施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政策,使我省抓住了一次又一次的发展机遇,较早形成了体制机制的先发性优势,极大地调动了全省人民创业创新的积极性,成功实现了从资源小省到经济大省的历史跨越,从温饱到总体小康并向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转变。展望未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浙江必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课题主持人:李强
课题组成员:陈一新沈建明张国强陈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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