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对国务院各部委、各省(市、区)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打分。在“百分制”的评估中,全国只有9个省份被认定及格,其中黑龙江、上海得分最高,均为84分,浙江以24分排名垫底。在38个国务院部委中,只有6个部委及格,得分最高的是教育部,也只有68分。(见5月12日《新京报》)
各部委、各省市的得分普遍较低,从一个侧面表明,很多部门和地方在信息公开方面的表现,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与公众的期望相去甚远。
政府信息公开为何遭遇“肠梗阻”?人们已有详尽论述。但一所高校的研究机构,如此直接地给各部委、各省市打分,而且大多打了低分,这事鲜见。对政府而言,该如何看待这一新事物?
首先,政府应习惯于被公众打分。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作为“被服务者”的公众给政府打分,理应成为一种常态。换言之,政府应习惯于被公众打分,受公众监督、被舆论“指手画脚”。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未必能代表公众,但毫无疑问,其本身就是“公众”一分子,自然有权给政府打分,分数打得是否客观合理可以争论,但打分本身是一种研究,也是一种监督。
其二,政府应习惯于被打低分。既然是公众给政府打分,就难免打高或打低,政府应有容忍被打低分的肚量,这种肚量相当于政府容忍公众的批评和监督。长期以来,一些政府部门习惯于听好话、顺耳的话,容不得批评和负面评价,说到底,还是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
其三,将低分转化为动力。人们担心的是,一些政府部门一开始不习惯于被打低分,等他们逐渐习惯了,说不定就变得麻木了、无所谓了,任由你如何打低分,我自岿然不动。所以,政府被打了低分,首先应该感到不安,其次应该寻找差距,再次应该努力改进。只有将低分作为压力,并转化为动力,公众给政府打分才有实质性意义。
政府习惯于被公众打分、甚至打低分,这理应成为现代社会的常态。给政府打分,实际上是公众行使监督权的一种方式,是细化公众对政府的监督权——对政府的评价不应局限于“好”或“不好”等模糊性评语,还可借助某种刚性的评价体系,直接就政府某一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用数字说话,增强直观性。
当然,如果公众打分并不影响有关部门的政绩认定,不能影响有关领导的仕途前程,那么打分的实际意义可能就大打折扣了。因此,如何落实公众的监督权,如何让政府部门及领导干部重视公众的打分,担心被打低分,还有诸多复杂的事情要做。而学术机构开始给政府打分,仅仅迈出了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