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中央投资重点投向5个方面
2009年,中央投资重点投向“三农”、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等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社会事业等5个方面。其中,加快实施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开展廉租住房建设,各地要在配套资金、土地供应等方面予以保证。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工程,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建设。
财政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把握好5大着力点
2009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把握好5大着力点:1.扩大政府公共投资,大力促进消费需求。2.推进税费改革,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3.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4.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将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从2009年起中央财政分别按月人均15元、10元的标准,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人均600元提高到720元。5.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民政部:着力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2009年,为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民政部将采取3项措施:1.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2009年农村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为此,2009年中央将增加中央低保补助资金,各地财政也会相应增加资金投入。2.改善和提高特殊群体供养水平。对孤老、孤残要以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核定供养标准;对孤儿,要根据儿童发育成长的需要,科学制定全国统一的最低养育标准,避免出现经济发达和欠发达地区供养标准悬殊的现象。资助“三孤”人员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将他们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3.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2009年,中央将千方百计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补助、军休人员生活待遇、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补助经费和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士兵建房补助经费标准。
另据新华社报道,我国2008年12月宣布上调扶贫标准,从2009年起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取消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区别对待的政策。对2007年人均收入1067元以下的农村人口实施同样的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共计4320万人。2008年我国的绝对贫困线为人均年收入786元,低收入人口标准则是人均年收入786元—1067元。
民政部、财政部: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2009年1月9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城乡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等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此次发放对象的范围为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共7400多万人。补贴标准分别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所需资金90多亿元,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将“三大群体”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09年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即: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50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为完成这一目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把高校毕业生、困难就业群体和农民工“三大群体”的就业工作,作为2009年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委2008年12月联合发出通知,提出了降低社保费率、暂缓缴保费、失业保险基金用于社保补贴、对不裁员企业员工培训进行补贴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