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建了由42名委员组成的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并于近日在京举行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卫生部部长陈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主持,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任茂东出席会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和42名委员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工业产业迅猛发展,食品产业近10年来保持了20%以上的增速,成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食品市场,食品安全也是国内国际贸易所关注的焦点之一。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总体形势趋于好转。但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仍然突出,处于食品安全事故风险高发期和矛盾的凸显期。国内外实践证明,食品安全不存在“零风险”。为了应对不断暴露的食品安全问题,国际社会共同采用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科学评估食品中有害因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的风险。这种方法被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应用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的科学手段,也是各国政府制定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政策的主要技术依据。
陈竺说,为科学指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卫生部自2000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建设食品污染物监测网,参照全球环境监测规划/食品污染监测与评估计划(GEMS /FOOD),分别在17个省和22个省设立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致病因素监测点,对消费量较大的60余种食品、常见的79种化学污染物和致病菌进行常规监测。同时还组织开展了4次全国膳食与营养调查和4次总膳食调查,基本掌握了全国居民膳食结构、饮食和疾病谱变化趋势。在基于科学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初步采用国际通用的风险评估原则和方法,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对国内外部分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进行了风险评估。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卫生部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有关科研机构和院校的技术和人才力量,加快能力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能力。力争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依托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充分利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现有资源,在全国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总膳食调查体系。各省要建立食品安全重点检验室,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形成上下互联、资源共享的数据平台,进一步提高食品检验检测、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等方面的能力,并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食源性疾病监测、调查、报告和数据分析机制。二是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建设。积极筹备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有能力的省份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中心,与全国风险监测网络实验室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为风险评估提供足够技术和信息支持。三是加快培养掌握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方法的高水平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能力。四是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分析能力。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收集、整合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调动各方资源,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和综合利用效果,做到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五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卫生部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在收集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制定风险评估优先项目和计划、开展风险评估活动以及利用风险分析结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使风险评估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
陈竺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坚持科学评估、独立评估、公开透明的原则,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制定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的监测和评估计划,拟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规则,解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开展风险评估交流,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其它风险评估相关任务等。陈竺要求各位委员依法履责,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作为一项重要的使命和份内的工作,认真完成任务。他呼吁公众积极关心当前政府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支持卫生部及有关部门做好国务院部署的为期两年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支持政府开展的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为提高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