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8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以高票通过《食品安全法》,该法律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表示,在该法正式实施前,将做三方面工作,全国的卫生厅长都被请到北京学习贯彻落实。
陈啸宏表示,在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之前,第一要认真学习和宣传这部法律,让全社会包括政府部门和企业、消费者都知道这部法律,认真学习这部法律;第二要做好法律执行前的准备工作。这部法律规定了中国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国务院要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分段管理,依法严格地进行监管。同时,还要形成一系列的制度、机制,来保证6月1日这部法律能够顺利有效地实施。
“卫生部就把全国的卫生厅长都请到北京来了,就是为学习贯彻这部法律做准备”。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的同志,都要给全国卫生厅长讲课,卫生厅长们正在北京学习,研究如何落实这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