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新中国60年华诞,从新视点审视、诠释新中国建筑,用摄影手段表现、展示新中国建筑成就。中国建筑学会特举办“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大奖摄影竞赛”。本届赛事以新近评出的“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大奖”的300项获奖建筑为主题,以记录历史、反映现实为主要内容,在国内外征集摄影作品。
主办单位: 中国建筑学会
承办单位: 《建筑学报》杂志社
参赛事项
一、活动时间:
2009年10月1日——2010年10月31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二、参赛要求
1. 参赛对象:建筑设计人员、建筑专业师生、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
2. 拍摄对象:拍摄对象为入选“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大奖” 的300项获奖建筑作品(项目名单见中国建筑学会网站、建筑学报网站及《建筑学报》2009年9期)。
3. 作品要求:作品表现方式不限,拍摄形式、手法不限,彩色与黑白作品均可,外景、内景、细部等均可投稿。
4. 作品规格:每位作者限投作品10份,作品规格12英寸,请勿装裱(不收底片、幻灯片、数码稿件),组照请勿超过6幅。照片背面须贴附参赛表(可从网站下载)。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 各奖金6000元(税前)
二等奖10名,各奖金3000元(税前)
三等奖20名,各奖金1000元(税前)
优秀奖若干名
所有获奖者将获得中国建筑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作品评选
1. 主办单位将邀请建筑界和摄影界有关专家共同进行评选,名单在竞赛揭晓时一并公告,评选工作将在2010年11月进行。
2. 评选结果将在中国建筑学会网站、建筑学报网站、《建筑学报》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作品提交
1. 参赛作品截至2010年10月31日前寄送到《建筑学报》杂志社。信封请注明“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大奖摄影竞赛”字样。
2. 参赛表需随作品一起提交,参赛表请在中国建筑学会网站、《建筑学报》网站“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大奖摄影竞 赛”有关文件上下载。
其他事项
1. 作者须为参赛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来稿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自负。
2. 组委会对所有投稿作品拥有发表权、展示权、宣传权及出版权。提交作品即意味着同意此条款。
3. 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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