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创作优秀勘察设计作品,推动技术进步,加快科技成果应用步伐,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下发了《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通知》(中设协字[2009]第38号)。经我协会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不含工交系统工艺工程)评选活动,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实施。
二、申报范围(详细内容请详见江西建设网)。
(一)工程勘察项目;
(二)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四)建筑工程标准设计项目;
(五)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
(六)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项目;
(七)建筑结构专业、人防工程设计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岩土工程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本次评选范围限定为2005年至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计,经竣工验收,并在建成后经过一个冬夏全面使用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申报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的,软件公司应持有工商注册证书,专业研究所应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证书。
(三)此前已申报过本奖的项目不再申报。
(四)申报条件的其他要求,请详见江西建设网。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详情见江西建设网
五、申报程序及评审
(一)设区市及所属县(市、区)勘察设计企业,向省协会设区市联络处(注:联络处设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勘察设计科)申报;省直勘察设计企业,向省直主管部门基建(建设)处申报;
(二)省协会设区市联络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勘察设计科)向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领导汇报,择优向省协会申报参评项目,在《申报表》的相关栏内签署推荐意见,同时加盖省协会设区市联络处或勘察设计科印章,并按不同类型的申报项目分别报送《推荐评选项目次序表》;
省直主管部门基建(建设)处向本厅(局、总公司)领导汇报,择优向省协会申报参评项目,在《申报表》的相关栏内签署推荐意见,同时加盖基建(建设)处印章,并按不同类型的申报项目分别报送《推荐评选项目次序表》。
(三)为做好2009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评选,省协会将抽调专家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负责初评;成立2009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审委员会负责终审。省评审委员会终审结果将在江西建设网公示,如无异议,由省协会公布并颁发奖牌、证书。
(四)省协会将从2009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项目上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参加2009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项目申报说明和申报表请登录江西建设网下载。
(二)评审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坚持标准、科学严谨、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评选结果公布后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申报材料不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降低奖励等级、撤销奖励、通报批评的处理。
评审人员必须坚持评选标准,公正、客观并严守评审规则和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取消其参加评审的资格。
(四)本评选通知已印发给甲、乙级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还务必请各省协会设区市联络处(勘察设计科)、省直各有关主管部门基建(建设)处关注其他级别的企业是否也有符合评审条件的项目,如有也可申报。
(五)本次评选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每个项目收取资料费600元,由省协会设区市联络处、省直主管部门基建(建设)处负责收齐,并于10月20日前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交省协会秘书处。(注:省协会秘书处2009年9月29日《关于评选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赣建设协[2009]秘字7号通知,决定不收取申报资料费。)
(七)凡获奖项目的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的申报材料由省协会秘书处保留半年,请申报单位及时取回,如逾期则不再保留。
(八)这次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质量要求高,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省直各有关主管部门精心组织和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单位领导更应高度重视,按本评选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做好工作。
(九)2009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的具体工作,由省协会秘书处组织实施。省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邮编330046,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66号(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四楼西),联系人熊根水同志(省协会专职常务副秘书长),电话0791-6282506,传真0791-621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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