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整后的职责之一。与此相呼应,原建设部科技司也正式更名为“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成为这个司的首要工作。相关人士分析,更名既是一个标志,也是一个信号,意味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建筑节能工作力度将加大。对今年建筑节能工作梳理后发现,2008年的建筑节能工作更加深入,管理更加细化、规范和有深度。
建章:《民用建筑节能条列》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是2008年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这个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出台的《条列》,使建筑节能的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自2001年以来,我国先后发布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以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数十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条列》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已基本形成,基本实现对民用建筑领域的全面覆盖。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巡视员武涌说,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使建造节能建筑有了标尺和依据,引导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主体按照相应的标准从事有关的建设活动。
为了落实《条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年开始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制定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使建筑节能进一步制度化。今年7月15日开始施行的《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应当公示建筑节能信息。业内人士指出,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带有强制性,它给人们的监督提供了依据,将使建筑节能的效果更好。
注意到,今年为保证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通过设立专项科研项目,组织专家和科研单位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并通过在全国不同气候区域依托建筑科研院所,培育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机构,培养建筑能效测评能力,同时在18个省市试行建筑项目中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从具体工程项目的应用对测评标识制度进行试点。
评价:绿色建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2008年度第一批6个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颁发了证书。它标志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正在深入开展。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规范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而推行的。2006年,原建设部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07年又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开始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其后,各省市也依据新颁布的绿色建筑标准,制定符合当地气候条件、地方建筑传统的绿色建筑实施细则和评估办法,形成比较完善的绿色建筑评估标准规范体系。
为进一步推动评价工作,2008年4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与绿色建筑专委会共同成立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工作,受理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指导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活动。绿建办成立后,修订完善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明确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同时,绿建办还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制定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成立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并进一步完善了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申报评价程序,使绿色建筑评价工作有了新的重要进展。
示范:建筑节能项目
建筑节能工作在2008年取得的成绩中,还包括一批建筑节能项目获得新进展。据掌握的资料,目前我国建筑节能方面较大的合作示范项目有多个,如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中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国终端能源效率项目(建筑部分)、中国住宅领域提高能效与可持续发展项目、可持续建筑示范项目等。
这些项目在2008年进展顺利,其中,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的天津部分供热系统实现了分户调节,建成后将实施按计量收费。该项目目前已扩大到大连、乌鲁木齐等5个城市,各城市正积极开展项目的准备和实施。中德合作的中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开展两年来,对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同时,唐山的示范项目取得成功。目前,北京、天津、乌鲁木齐、鹤壁等成为第二批示范城市,北京的示范项目还是北京市建委的重点工程,将以此积累经验,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示范项目是建筑节能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内容。它们的进展表明建筑节能正在具体地实施,而它们所取得的经验,将为今后的建筑节能提供借鉴。
回顾2008年的建筑节能工作,成绩显著,愈加深入。虽然业内人士也指出目前建筑节能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但可以预期的是,在举国上下共同关注建筑节能的大好形势下,未来建筑节能工作的成绩将更加令人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