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牐牎渡挛魇〔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自3月8日起开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通过重点县建设,基本完成县域范围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任务,初步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使得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以上。
?牐犖?加强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建设管理,提高中、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陕西省出台了《陕西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牐牎断冈颉访魅分氐阆亟ㄉ杞?分批分期开展。在重点县确定中要选择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前期工作充分、建设规划完备、群众积极性高的县域作为重点县进行建设,每一批重点县建设期限为三年。在建设中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及“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原则进行建设。各级财政、水利部门要加大筹措和整合资金力度,合理配置技术力量和相关资源,积极创新机制,实现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扎实推进重点县建设。通过重点县建设,基本完成县域范围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任务,初步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使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使得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以上。
?牐犕?时,《细则》还规定,在重点县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对违反财政资金拨付和预算管理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处罚、处分。对违反本实施细则或建设管理、资金使用混乱以及年度考核、抽查复验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重点县资格,并从取消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