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抓住关系全省科学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制定出台21条政策措施,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
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出台后,山东连续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出台了21条具体实施意见。今后3年将着力抓好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保、自主创新、现代产业体系等方面
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70亿元,带动地方和社会投资6678亿元。
将改善民生与加大投资、扩大内需结合起来,是山东省本轮宏观调控的一大亮点。在这21条措施之中,扩大重大民生工程投资,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扩大就业和再就业规模,是其中的重点内容。
山东在此次加大投资过程中,对民生工程的投入可谓是“浓墨重彩”。一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到2010年底,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累计达到10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做到全覆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640万平方米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008年到2010年,全省每年为低收入家庭提供5万套经济适用房。二是加快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推进11家重点市级中医院建设,抓好财政困难县县级医院改造,加快31042所村卫生室的规划建设。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两热一暖一改”和办学条件标准化工程,到2010年底每县建成一所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建成一批敬老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0%;新建和改造17所社会福利院,新建42个儿童福利院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三是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农村低保标准在今年900元的基础上,明年提高到1000元,到2010年达到1200元。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标准。城镇低保标准要不断提高。四是扩大就业和再就业规模。提高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标准,支持就业培训、技工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设,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
另外,山东还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挖掘居民消费潜力,拉动居民消费需求。改善消费环境,完善商贸流通设施体系,积极培育消费热点,继续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