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委共同制定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旨在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消息,2009年12月22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制定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正式印发。10部委《关于印发<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09〕701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宗旨,是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分为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强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为核心,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通过政府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参与并监督,逐步建立起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主要目标是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诚信评价体系和政府部门协同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食品企业积极参与、诚信责任有效落实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运行机制。基本原则有4条:一是坚持制度与教育宣传相结合。二是坚持企业责任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三是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四是坚持失信惩戒与诚信褒奖相结合。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共6项,一是推进企业诚信文化建设。二是加快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三是加快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建设。四是诚信评价体系。五是推动诚信服务机构发展。六是开展诚信试点工作。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有六项:(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高效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其他9部委指导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依法实施诚信信息征集和使用共享,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察机关对政府部门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行政监督。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诚信培训,指导企业建立诚信制度、实施国家标准,组织企业参加诚信评价活动,加强行业质量诚信宣传。(二)严格依法行政。构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法律体系,加快制定相关规章、标准。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企业守法和诚信情况,实施企业分类监管,依法调整执法检查和监管重点。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要依法采取限期召回产品及其他行政处罚措施,并向社会公布;行业协会要利用诚信提示、警示等方式实行诚信惩戒。(三)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诚信信息管理网络,保障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诚信信息建设平台网络化、诚信信息内容系统化、诚信信息使用社会化。(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支持企业诚信体系必备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源向诚信企业倾斜。(五)加强诚信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知识培训,鼓励食品工业企业培养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人才,加快建设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理论和实践能力的专业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队伍,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推广诚信体系建设试点中好的做法,宣传和表彰诚实守信企业,营造“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