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江西省建设厅获悉,江西省针对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清欠工程款的自查活动,并要求在春节前还清拖欠的民工工资。
据了解,此次清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为此,有关部门将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支付民工工资情况和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发现凡是今年竣工和在建工程有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的,必须在春节以前兑现拖欠的工资;有历年拖欠工资行为的,必须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补发。
同时,要求全省各级政府有拖欠工程款的,要结合自身财力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清偿拖欠的工程款。凡是逾期没能基本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除了特殊项目外,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此外,有关部门要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彻底清理拖欠工程款的项目,确保在2006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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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萌
来源:信息日报
编辑:何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