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江西省民政厅获悉,为更好地服务城市居民,帮助农村特困群众和低保户,江西省2003年民政工作连续创新,在全国率先实施四条经验措施,获得民政部的高度评价。
通过反复的调查认证,去年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村特困救助制度。农村贫困对象可以凭借领取的救助证,定期到民政部门领取数额不等的救助金。目前,全省各级政府已筹措资金1亿元用于特困救济,有效地保障了全省100万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这一做法得到民政部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为更好地服务农民,江西省去年还在全国率先进行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全省已建立100个村落社区建设示范点。每个村落社区成立了以“五老”组成的志愿者协会和社会互助救济站、卫生环境监督站、民间纠纷调解站、文体活动联络站、公益事业服务站,从而方便村民,提高村民素质,树立农村新风。
在发展城市社区建设中,江西省还率先经营城市社区理念,出台了《江西省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明确了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定位,并在社区建立了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站、关系协调站,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民事调解、家政服务、劳动就业等多样化服务。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工作,江西省还率先实行了低保工作的分类指导、分类施保,重点照顾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对有大病重病、严重残疾及子女上学、单亲等家庭,发放低保金给予重点照顾,适当倾斜,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作者:李晚成 罗良意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游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