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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果子狸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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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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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香港和广东有关专家对果子狸检测时发现,果子狸粪便中大量的冠状病毒与人类身上相关的病毒有高度的同源性,存在野生动物传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可能性。1月8日,省卫生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交通厅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果子狸的管理。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加强果子狸饲养场所的监督管理,立即开展对饲养果子狸的隔离及其排泄物的消毒处理,不得新增果子狸的饲养。同时严格做好饲养人员的防护工作,加强对果子狸饲养场所从业人员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知识的宣传。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禁销售果子狸,坚决关闭销售果子狸市场,凡是进入市场的应立即收缴,交当地林业和卫生防疫部门处理。各餐饮业一律不得收购、加工、出售果子狸,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督管理。公路交通、林业木材检查站在近期要加强检查,凡是发现贩运果子狸的,一律交由林业和卫生防疫部门处理。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果子狸饲养场所有关人员的健康观察和流行病学监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果子狸饲养场所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
作者:杨林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何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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