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居民生活等4类用电外,其余用电价格每度统一提高0.008元
为缓解煤价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增支压力,日前,省发改委就我省电价调整及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对我省电价再次进行调整,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维持不变。新的电价标准自今年1月起执行。
根据省发改委通知,我省将适当提高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其中贵溪电厂、南昌电厂、九江电厂在国家核定的上网电价基础上,丰城电厂、景德镇电厂、萍乡电厂、井冈山电厂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九江三期电厂在临时结算上网电价基础上,一律提高0.007元/度(含税) ,用于解决2003年、2004年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增支的影响。江西电网直供用电,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化肥生产用电外,其余各类用电价格统一提高0.008元/度。另外,各趸售电价,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维持原价外,其他用电价格一律提高0.01元/度。另悉,我省还恢复对电解铝、铜、氯碱等高耗能企业征收“两分钱”农网还贷基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经济规模的,2002年用电基数部分电量每度电价优惠1.3分,今后新增电量不再优惠。
作者:陈明华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何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