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储备战略的启动呼唤着《国家石油储备法》的成型。但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近日从全国工商联一位高层处获悉,该法暂时不会出台,原因在于业界对民企是否准入还有分歧。
据该高层透露,《国家石油储备法》目前暂时还不会进入立法阶段,但《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已进入国务院的立法计划,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出台。
他告诉记者,导致立法进度缓慢的原因在于,该法案出台后,极有可能降低民企进入国家石油储备事业的门槛,但目前业界对民企是否可进入这一领域还有较大分歧。“事实上,中央一直是支持民企参与石油储备的,但这势必会触及处于垄断地位的中石油、中石化等巨头的利益。这正是《国家石油储备法》迟迟不出台的背景———因为该法一旦推出,意味着民企将可在国家石油储备的‘大盘’中分一杯羹。”
该人士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石油储备法的立法需要国企与民企进行进一步的调解与合作。根据我国的国情,最后很有可能是采取国企与民企石油储备分开经营的方式。另外,以国企为主体,分别与几家民企进行合作的方式也存在一定可能。
而作为该法的“替代品”,《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先行浮出水面。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南开大学校长侯自新指出,国务院计划制定《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是一个进步,但从长远来看,条例是下位法,没有经过人大讨论,它的权威性是有限的。
“对国家石油储备战略而言,更重要的还是建立一套法规及配套设施,尤其是建立成熟的石油储备法,以确保战略石油储备在动用时能发挥出预想的效果。”另一位研究人士说。
据悉,中国从2004年起开始启动国家石油储备战略,目前在浙江镇海、浙江岱山、青岛黄岛、大连新港投建了四个国家石油储备基地。这四大基地的投资全部来自国有资金:包括国家财政拨款以及中石化、中石油和中化三巨头的投资,民企则被拒之门外。
尽管如此,国内有不少民企已对国家石油储备跃跃欲试。如上海有部分房地产老板在投身石油业后即运作巨额资金在南通、舟山等地构建大型油库(参见早报2005年11月11日B2版)。另外,张家口联合石化公司已获准在当地扩建一个10万立方米的仓储油库,深圳光汇则在当地新建一个60万立方米的油库,预计2006年底竣工。这些都预示着民企在中国未来的石油战略储备事业中将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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