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第十九届中国新闻奖、第十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定于8月下旬进行。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规定,现在新华网、中华新闻传媒网上公示所有参评作品和参评者材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
公示日期为6月26日中午12时至7月9日中午12时,共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均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email等方式反映评议意见,对举报我们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核查。评议意见将提交第十九届中国新闻奖、第十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委员会参考。
·中国新闻奖和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通知
中国记协于2008年12月29日印发的《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在各奖项标准和参评作品、参评者推荐报送程序、方式等方面作了许多重要改进。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一定要在仔细阅读、逐一弄明白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推荐和初评。具体推荐办法、初评办法,由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根据"两奖"评选办法的各项要求自定。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均不得颁发中国新闻奖初评(复评)奖。
·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
中国记协于2008年12月26日公布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中国新闻奖是经中央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长江韬奋奖是经中央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两个奖项均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简介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委员会由新闻主管部门、新闻单位记者编辑代表、各地记协领导、新闻教研机构专家学者等人组成。评委由中国记协聘任,任期一届,实行回避制和轮换制。第十九届中国新闻奖、第十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委员会共有评委8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