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两年一度的“南山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至今已经开展了七届。在过去的评选活动中,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大力配合,使这一评选活动健康发展,涌现了一批优秀青年人才楷模,对号召我区广大青年奋发成才,建功立业产生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南山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建设和谐南山、创新南山、效益南山贡献青春力量, 共青团南山区委员会、南山区青年联合会决定近期开展第八届“南山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一、评选宗旨
表彰、宣传在南山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要贡献的青年楷模,树立当代南山杰出青年的形象,激励广大青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成为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为打造“深港创新圈”先锋城区、建设最适宜安居、创业、发展的现代化海滨城区努力奋斗。
二、评选机构
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评选活动设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和评选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委会的名单如下:
主 任:
赖剑秋 区委副书记
罗育德 副区长
副主任:
林剑锋 团区委书记
委 员:
彭丽疆 区委(政府)办
林 静 区纪委
徐欢欢 区委组织部
李业甫 区委宣传部
傅静宏 区总工会
马颖丽 团区委
巫小琼 区妇联
梁 宏 区委党校
廖 俊 区青联
麦伟林 团区委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团区委,办公室主任由马颖丽同志兼任。
为了保证评选过程的公正,将邀请组委会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人士、专家学者共同组成评选审定委员会(具体名单待定)。根据评选办法,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10名“南山区十大杰出青年”。
三、评选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1991年6月30日之前出生)至40周岁(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户籍在南山或在南山区内工作两年以上的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和模范执行在深圳市范围内适用的各项法规、条例。
3、热爱南山,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乐业,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为南山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或在某一领域成绩卓著。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个人信用,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较高的社会评价。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八届“南山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分人选申报、候选人确定、投票评选等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申报阶段(7月10日——8月15日)
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在《蛇口消息报》及“南山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消息,采取社会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办法,由各基层党(工)委、区直处以上单位,各大驻区单位,按照参选条件征求本单位党政部门和群众意见后逐级推荐,名额不限。其它单位、社团可直接推荐,个人也可自荐,自荐者的申报材料必须提供有说服力的相关证明。
各推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按时上报,申报截止日期是8月15日。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8月16日——9月15日)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联合有关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进行考察,结合群众反映情况,最终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分别致函区纪委、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地税局、国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生局等单位,确认20名正式候选人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向社会公布20名正式候选人事迹简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正式候选人不足20名时不进行递补。
第三阶段:投票评选(10月上旬)
成立评委会并召开评委会会议,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20名正式候选人情况的说明,由正式候选人在会上作自我介绍,并接受评委的提问,最后根据有关的评选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
得票数最多的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南山区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得票数第11—15名获“南山区优秀青年”称号。在投票过程中,如有得票相同的,将对得票数相同的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根据得票的多少排列名次。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确定推荐人选时,着重考虑为推动南山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的人选;着重考虑在本系统、本单位、本行业中业绩显著,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人选;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靠顽强拼搏取得突出成绩,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
2、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初步考察,听取候选人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并在候选人推荐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推荐人选时既要注意先进性,又要注意考虑人选界别的广泛代表性。
3、推荐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须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或基层团(工)委审核盖章,方为有效。同时填写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情况登记表,提供1500字事迹材料和300字事迹简介,并提供电子版。推荐表、参与公益活动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4、20名正式候选人须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4张(底色统一为蓝色,附电子版),4R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3张。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荐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确认后加盖公章。
5、推荐单位推荐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证明。
6、“南山区十大杰出青年”、“南山区优秀青年”当选者,将由区委、区政府授予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如发现当选者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经核实后,主办单位有权撤消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各推荐单位和自荐个人要在8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本次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
联系人:麦伟林
地址:南山区桃园路区委大楼1710室
联系电话:26665094 13826567060
传真:26542322
E-mail:nstw@163.com
共青团南山区委员会
南山区青年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