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公安分局积极开展“警营之星”评选活动,并已成为队伍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7月17日下午,该分局召开“警营之星”座谈会暨颁奖仪式,龙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龙岗公安分局局长胡晓明参加会议并为“警营之星”颁奖。
据悉,2007年11月,龙岗公安分局“警营之星”评选活动正式拉开帷幕。今年初,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全面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树立公安执法权威,树立民警先进典型,树立队伍良好形象”的“三树立”精神,龙岗公安分局党委经过认真研究,完善了该分局“警营之星”的评选规定,把全体民警分为“侦查办案”、“防范管理”、“综合服务”三大类,全年12个月按照5:5:2比例进行评选。在该分局党委的精心组织下,活动得到了扎实推进和深入开展,到目前为止,除部分部门因特殊原因不组织评选外,其余各基层所队科共评出了500多名“警营之星”。
龙岗公安分局领导在讲话时表示,“警营之星”评选活动是全局评先评优的一个品牌工程,希望大家要提高认识,珍惜荣誉;要当好模范,做好表率,成为积极践行“忠诚、正义、为民、奉献”警队核心价值观的模范,成为各部门各警种里面的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