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起,宝安区将开始推荐评选宝安区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获奖的“十大杰出青年”和“优秀青年”户籍若不在宝安,符合条件的,可给予迁调户口。
为了进一步感召和激励广大青年在建设平安和谐繁荣优美宝安中奋发成才、建功立业,共青团宝安区委员会、中共宝安区委组织部、中共宝安区委宣传部、宝安区文明办、宝安区人事局、宝安区劳动局、宝安广播电视中心、宝安日报社、宝安区青年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宝安区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表彰活动。
评选资格如下:年龄为1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39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宝安户籍青年或在宝安工作两年以上(以文件发布之日为准)的非户籍青年(不限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法令,严格遵守和模范执行在深圳市范围内适用的各项法规、条例,奉公守法,清正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乐业,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或在某一领域成绩卓越,或在某一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在区内外有较大影响;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良好的个人信誉,热心公益,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较高的社会评价,在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7月中旬,将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级推荐,名额不限。8月下旬,确定15名正式候选人。9月上旬,对15名候选人进行公示。9月中旬,投票评选。其中,得分前10名的候选人为“十大杰出青年”,另外5名为“优秀青年”,不足15名时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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