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旅游业 明确六重点
8月1 日,国家旅游局与深圳市政府签署的旅游合作框架协议着重明确了国家旅游局支持深圳旅游发展的工作重点,明确了深圳市政府发展旅游业的工作重点。
一是把旅游业作为全市重要产业,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城市。
二是以高端旅游为抓手,推进旅游业升级转型。通过大力发展高端旅游,引导旅游产业发展模式向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的方向转变。大力推进东部华侨城、欢乐海岸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扶持旅游新业态发展,加强对邮轮游艇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加快蛇口太子港国际邮轮码头等东西部邮轮游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旅游制造业扶持力度,培育旅游制造业品牌企业。着力形成摩托艇、帆船等海上运动、高尔夫、登山、滑翔、自驾游、在线旅游等新热点。创建“绿色酒店”、“绿色景区”。积极引导旅游企业通过信息化技术和手段与资本市场、金融服务、房地产等产业的对接。
三是积极推进大鹏半岛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策略,加快下沙旅游度假区、西涌国际会议与度假中心等重点开发片区的规划建设步伐,兴建海滨度假酒店群,逐步将大鹏半岛规划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滨海旅游度假胜地。
四是大力加强旅游市场拓展和宣传推介工作,打造“都市风情”、“主题公园”、“滨海休闲”和“高尔夫之都”四大特色。在国外宣传“The Window of China”(中国之窗)的深圳旅游形象;在港澳地区推广“近在咫尺,远超想象”深圳旅游形象。借助大运会的契机,有效整合资源,拓展深圳旅游宣传的深度与广度,提高深圳旅游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五是构建公众旅游服务体系,为海内外游客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进一步完善公众旅游信息网络,提高游客获取旅游资讯的便利性。加快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全市旅游公共标识系统,适当增加设置范围和密度,提高标准化、国际化程度,在2011年大运会前基本完成全市的旅游公共标识系统建设。
六是加强对旅游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