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梅,中国婚姻家庭法学会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专职律师。
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大学毕业后,先后任职于司法部研究室、全国妇联法律顾问处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法学会会员。
郭建梅一直关注并致力于妇女权益保障工作。1989年至1993年,专职参与了《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组工作,做了大量调查,撰写了四十多万字的关于妇女法的文章和材料,与他人合著《妇女权益保障法指南》一书获中国妇女优秀读物三等奖。
1993年以来,曾先后赴美国、英国、加拿大、荷兰、印度、泰国、马来西亚、塞浦路斯等国考察妇女权益、法律援助或参加国际研讨会。
1993年至1995年,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合作主持实施了《中国妇女法实施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课题项目。该项目对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撰写了二十多万字的专题研究报告。
1995年参加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律师论坛,之后发起成立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1996年辞去《中国律师》杂志社主编助理工作,到中心专职从事妇女法律援助至今。
多年前,虽然身为北大法律系毕业生,但郭建梅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第一次听说这个名词时,心中也是一片茫然。 郭建梅不会想到,对这个问题的探究,点燃了她内心深处巨大的热情,竟然令她放弃了令人艳羡的公职,遭遇被视为"另类"和"边缘"的歧视,甚至承受无法想象的精神压力,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公益律师这个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都很陌生的职业,作为毕生追求的事业。她带领团队为近10万人提供无偿法律帮助;受理咨询6万余件;办理近千件有影响力的个案;提交立法建议70余件......
从2003年开始,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工作从一对一的法律个案援助转向公益诉讼,试图用有限的资源使律师的行动和一个案件的效果达到最大,通过案子推动立法,惠及更广大的人群。
公益诉讼是近年才进入公众视野的名词,它指诉讼结果解决的不是单个人利益,而且代表公众利益,倡导、引领、推动法律制度变革的诉讼。
郭建梅的援助中心在精心选择的四个领域推开了公益诉讼战略: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家政女工权益保护、职场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
郭建梅处理的案件中还有劳务纠纷、家庭暴力、工伤等等,也都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效应,同时也起到了普法宣传的作用。
随着社会对公共事物关注度的日益提高,以及中心工作影响力的增强,政府对于公益律师也表示了更多的支持和认可。北京市商业局便把家政立法工作委托给中心。2006年12月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公益事业发展论坛暨百位公益楷模先进事迹报告会上,郭建梅被授予"公益楷模"荣誉奖章及证书。所有这些,都在表达社会和公众对公益律师越来越多的了解、信任和赞许。
郭建梅认为,公益律师担当的工作不仅仅是诉讼,还有法律的传播、动员、倡导和推动。所以,公益律师在更大意义是社会活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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