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美国法院判处涉案4.85亿美元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两位前行长许超凡、许国俊和他们的妻子8到25年刑期不等,并归还4.82亿美元。美国主流媒体详细披露了本案审判内幕。
潜逃两位前行长遭重判
英国广播公司(BBC)5月6日报道,案发后逃美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等4人,去年8月底被拉斯韦加斯联邦法院陪审团裁定有罪。他们被控洗钱、诈骗、转运赃物、伪造护照和签证的罪名,涉及款项达4.85亿美元。当天,美国司法部发表声明称,联邦地方法官普罗判处许超凡入狱25年、许国俊22年,两人的妻子各8年。普罗法官还判决4人需归还赃款4.82亿美元。
美联社、合众社、《华盛顿邮报》等美国主流媒体,6日集中报道了这起案件的审讯结果。在报道涉案的4.82亿美元时,这些媒体都用了“天文数字”这个词,指责他们的犯罪行径为“偷窃”。
6日的英国《每日电讯》报回顾了这起案件的审判过程: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在集中整理全行数据信息时发现,高达数亿美元的银行款项不翼而飞,中行“开平案”案发。调查发现,中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后3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把总额4.8亿余美元的银行资金陆续转移到海外。案发后,3人经由香港逃亡加拿大、美国。
2002年12月,主犯之一余振东在洛杉矶被警方抓获,在美国接受审判后,经中美协商,2004年被引渡回中国,后被判刑12年。半年后,“两许”在美国被捕。2006年1月31日,美国司法部宣布,以签证欺诈、洗钱、非法入境等15项罪名,对“两许”及其亲属共5人提起诉讼。2008年8月,美国地方法庭裁定“两许”及两人的妻子余英怡和邝婉芳合谋诈骗、合谋洗钱以及合谋转运盗窃钱款等罪名成立。此次判决“两许”入狱,是美国方面对此案的第一次量刑。同时,4名被告均被判处在刑满释放后必须面临3年的监管期。目前,美国政府已启动吊销邝婉芳和余英怡美国国籍的程序。
犯罪事实震惊美国媒体
尽管国内媒体对3个贪官及其配偶的犯罪行径有过多次披露,但美国媒体在此案审判结果出炉后所报道的案件细节,仍然令人触目惊心有些细节是首度向外界披露。
据《华尔街日报》6日报道,拉斯韦加斯联邦法院的呈堂证供显示,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3人是通过“精心布下的局”,贪污并转移了4.82亿美元中国银行资产的。这些证据包括在调查过程中向美方表示“愿意配合”的余振东的供词。
证据显示,许超凡年仅30岁时便当上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开平支行行长,然后于1994年至1998年任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各种方式窃取巨额银行资金,并通过运作,让余振东、许国俊先后就任开平支行的行长,继续掩盖罪行。这期间,3人主要通过在香港设立空壳公司,以“做生意”或“投资”为名,将银行的钱源源不断地汇向这些空壳公司,再通过空壳公司转到个人或者“投资者”账户。以余振东为例,有3笔大额款项是这样走账的:2001年10月,余从香港将大约200万美元汇到美国内华达州一家赌场,随后又将859万美元以“清偿赌债”的名义汇至该赌场在香港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办理了汇往美国的手续。至于“两许”也是如法炮制。
就在3人疯狂“搬运银行”的时候,末日来临了——2001年10月12日,随着国家审计署对中行广东分行审计的深入进行,许等人的行为已无法继续隐藏;另一方面,这一天正是中国银行国内联行资金监督管理系统上线的时间,开平资金盗窃案即将败露。
据《华尔街日报》6日报道,其实3人早就做好了外逃准备,其配偶以虚假资料骗得美国公民身份,而余振东更是以假结婚的形式骗取美国公民身份。因此,当他们自知罪行即将败露时,一逃了之,先到加拿大后潜入美国。
由奢华到清贫的逃亡生活
在刚开始外逃的日子里,3个贪官和他们的家人仍过着奢华的生活,如在加拿大期间曾动用直升机送他们入赌场,而余振东更是仰仗“财大气粗”,聘请境外律师团分别在美国和中国香港与中国银行打官司,试图夺回对部分被冻结资金的控制权。然而,随着余振东被美国警方刑事扣押之后,其汇往旧金山的355万美元,已由美国政府全额返还中方;转移到内华达州的90万美元,被美国法院判还中国银行;在香港账户上的859万美元,也因余振东的撤诉,使中国银行得到资金所有权。
“有钱却没法使”的许超凡和许国俊,则被迫过起了“清贫”的逃亡生活。在被捕之前,许国俊在美国中部堪萨斯州一个叫威奇塔的地方住了近一年。经朋友介绍,许在一家送外卖的中餐馆做厨师,一周工作7日,一天工作10~15个小时,其间还烫伤过手臂。逃亡美国的许国俊娶了一名美国华裔女子,后来因为想念前妻和两个孩子,又与该女子分开。在威奇塔一间临时租用的小公寓里,许国俊和他的前妻过着没车没钱的生活,他的代理律师布雷特一度形容许国俊是“家徒四壁”。2004年9月下旬的一天,美国联邦调查局特工对当地华人社区进行调查时,发现了许国俊的行踪。就是在那间小公寓里,许国俊束手就擒。
3人落网后,余振东选择了与美国调查人员配合并“自愿遣返”中国的道路,而“两许”却拒绝这样做。
不过,执意留美国的结局也注定好不了,因为对“两许案”的起诉是由拉斯韦加斯的一个联邦大陪审团提出,担任“两许案”审理的内华达州联邦法院,正是当年余振东受审的法院。而且,两案的主审法官也是同一人———该法院首席法官菲利普·普罗。
中美合作堵死外逃贪官生路
美联社5月6日报道说,这起案件的审理说明,中美在封堵贪官外逃方面的法律合作在进一步深入。
“我们要求那些滥用本国金融系统、通过欺诈手段逃至美国的外国公民,为他们的行为负责。他们希望用非正当收入在美国过上富裕生活的目的,是没办法实现的。”美国助理首席检察官兰尼·A·布鲁尔在法院公告中称。
这起案件也体现了在跨国案件中各国、各部门通力合作的作用。
在这起案件审理过程中,余振东原本被控诈骗、洗钱等5项罪名,但最终美国法院只认定了欺诈罪一项罪名,并对他判处144个月的监禁,其原因就在于实施了辩诉交易。余振东案的具体做法是,美国刑事检控机关在辩诉交易中要求余振东与中国包括香港特区执法机关合作,向它们交代有关犯罪事实,劝告余通过提供上述合作争取获得美国法院的减刑处理。此做法的另一个目的是迫使余振东自愿遣返。而中国司法机关也承诺,一旦余振东自愿回国,国内量刑将不超过在美国所判的刑期。中国司法机关做到了这一点,余振东被判12年监禁。这让美国执法机构消除了顾虑。
事实上,早在2001年11月,中美就签署了司法合作协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自此,两国在打击跨国犯罪方面加强了合作。
2004年1月,美国总统布什在美洲34国特别首脑会议期间颁布法令,规定对那些在公共职位上犯有贪污罪、参与过贪污行为或是从中受益的移民或非移民,停止其进入美国的审批程序。(汤恩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