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议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10月30日在武昌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6人,列席86人。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分析研究我省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会一致拥护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全会一致同意黄先耀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精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的报告,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常怀忧党之心,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牢记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准确把握执政党建设的基本经验和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始终牢记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抓紧解决当前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牢记党的事业愈发展,党的建设愈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愈要抓得紧而又紧,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二、恪尽兴党之责,推动四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重大部署和各项任务的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整合教育资源,改进教育方式,坚持教育的广泛性、多样性、经常性,增强教育实效;按照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集中统一;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着力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按照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纪检组织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的全覆盖;按照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要求,协助党委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以党校学员作风建设、后备干部和拟提任干部廉政报告、“三公一金”问题治理为切入点,推动党员干部作风不断好转;按照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
三、善谋治党之策,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与时俱进。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要在理念思路上与时俱进,着眼于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在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把现代管理理念和科技手段融入对腐败风险的防控之中,着力构建“两圈一区”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在体制机制上与时俱进,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在人员素质、工作作风上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以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保证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各项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为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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