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 李洪卫
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完善配套措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取得较好成效。近年来,没有发现一起行政执法人员越权行政和违法乱纪的行为,各单位依法正确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他们的做法:
一是对所有立案案件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退回各承办机构,并指导其完善;超过法定办理期限不能调查完毕又没有申请延长办案期限的,予以撤案;初审合格的,组织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2008年已审理立案案件213起。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进行政案件办理程序化、规范化,确保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2008年8月,该局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创新监督的内容与方式,加强对执法文书及案卷的管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三是落实监督卡制度,对行政相对人寄发《行政执法监督卡》120份进行民意测评,请其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的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等9个方面进行评价。截止目前,未收到一份反映问题的回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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