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立明,男,1977年11月出生,浙江江山人,中共党员,1998年8月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参加工作,2008年7月任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直属大队副教导员。
1999年7月6日,占立明在沪杭高速公路处理交通事故时,被冲进事故处理区的车辆撞伤,造成右腿高位截肢,四级伤残。2000年8月,他主动申请重返工作岗位,常年工作在窗口一线,他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近5万起,没有发生一起复议、投诉。
坐着工作对占立明来说麻烦着实不少。他的假肢是用皮带系在腰上的,一坐上椅子,假肢的上端就顶着肚子,时间一长就会痛得受不了。为了不让假肢顶着肚子,占立明只好侧坐半个屁股,右边拖着假肢笔直地放在地上。曾有人说他傻,他按规定完全可以全休,何必自讨苦吃?他却说:“我是人民警察,脚虽然残了,不能开巡逻车了,但脑子还是清醒的,双手还是健全的,还能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占立明同志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被省厅评为2005-2006年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当选“感动嘉兴2006年度最具影响力十大人物”和2007年嘉兴首届道德模范;2007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模范人民警察”称号,被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青年联合会授予“浙江青年五四奖章”;2008年,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专项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单腿奔跑的交通警察-占立明
1999年7月6日,对浙江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嘉兴支队民警占立明而言,是一个痛彻心腑的日子。
那天中午,占立明正在沪杭高速长安段的交通事故现场做勘查记录。现场已设置好明显的警告标志牌,然而一名打着瞌睡的司机驾驶一辆凌志轿车发疯似地冲进警戒区,撞倒了护栏钢板。锋利的护栏钢板快速倒向正在画现场图的占立明,像一把利刃将他的右腿生生切断!
他整整昏迷了四天四夜才醒过来,但医生已经在他的右腿根部位置做了高位截肢手术,他的右腿永远失去了。那一年,他才22岁。
“我必须重新站起来!”占立明庄严地给自己下达了这个命令。
重新站立,谈何容易。他擦干眼泪,忍受了所有病痛煎熬。经过艰苦的锻炼和努力,占立明装上了假肢。
2000年6月,占立明出院了。回来没几天,他就向领导提出要重新工作。在他的再三恳求下,8月,他被安排到违法处理窗口从事内勤工作。
对健全人来说,占立明工作的艰难程度无法想象。坐着工作时,他的假肢上端顶着肚子,为了减轻疼痛,他只能侧坐在椅子上。为了保持平衡,他用报纸把左边垫高一点,后来妻子给他做了一块海绵坐垫。几年下来,这块垫子磨出了一个个破洞。
由于勤奋学习练就的过硬业务素质,占立明迄今处理的5万多起交通违法案件,没有发生过一起行政复议,在嘉兴支队创了纪录。他成了同事眼中的“交管专家”,交警在执勤过程中遇到疑难法律问题,都喜欢打电话问他,后来单位干脆成立了“占立明咨询热线”。重返工作岗位以来的2000多个工作日,占立明从没有因身体原因影响过一次工作。
十年间,他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2009年1月,占立明光荣入选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并获二级英模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