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国华,男,汉族,中共党员, 1971年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四川省什邡市司法局红白镇司法所所长。
"5·12"地震发生时,方国华首先想到正在上课的学生们,毫不犹豫奔向红白镇中学。他一边召集幸存的群众和师生抢救被困师生,一边迅速跑到教学楼、教师宿舍楼废墟中抢救被埋师生,在余震不断的情况下,经过几个小时的徒手奋战,亲手救出了13名学生,找出2名遇难学生遗体,共参与营救了40名学生。5月13日上午,因交通阻断、通讯中断,红白镇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方国华顾不上休息,步行15公里跨塌、泥泞的山路,经过3个多小时艰难跋涉,到什邡市司法局及政法委汇报了红白镇的灾情,为当地政府掌握灾情、作出科学决断提供了依据。在震后安置工作中,方国华发放了几万件的救灾物资,和镇干部一起安置了5700多名灾民,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0多起,发放《灾后常用法律知识手册》2000余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维护当地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方国华被司法部授予"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在全国政法系统抗震救灾英模事迹报告大会上作了事迹报告,今年12月被评为"200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