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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民-济源市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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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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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民(右)和失足孩子们在一起
5月初,河南省济源市一万名中学生收到了最新一期免费课外法制读物《成长》,90页的法治故事和法治知识浸润着孩子们的心田。5月18日,《成长》的主编被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这位主编就是济源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宏民,全国检察系统唯一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多年心系青少年维权,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是李宏民的获奖理由之一。
慎捕慎诉:孩子们只是不小心犯了错
成长过程中不小心犯了错,这是李宏民心中对失足青少年的定位。如何办理这些孩子的案子,李宏民认为,检察机关要“拉一把,把孩子们拉回来”,而不是按部就班地“送出去”。
2003年,李宏民任职济源市检察院检察长。紧随其后的两年时间内,在李宏民的主持下,济源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并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成立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小组,对青少年案件实行专人审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不予批捕、不起诉处理。
李宏民也经常参与到这个办案小组,成为其中的一名办案人员。因为李宏民,未成年人小张获得了从宽处理。小张涉嫌伤害在押,他拒不认罪。为帮小张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李宏民前往看守所,打算和小张交心长谈。未料,小张一句“谁来也不谈”,将李宏民“拒之门外”。碰了钉子,李宏民改变策略,找到小张的父母,动员家长给孩子写了一封信。怀揣着父母的希望,李宏民再次来到看守所,将信件交给小张。读着父母的来信,小张终于被感化。由于认罪态度良好,公诉人建议法院从宽处理,小张最终被判处缓刑。
李宏民相信,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失足青少年一定会想着找到回家的路。
延伸帮教:孩子们更需要重拾信心
犯错不可怕,怕的是在接下来的成长岁月中失去信心,更怕再一次犯错。帮教,成为李宏民和他的同事们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另一个重心。“扶上马,送一程,把‘迷途’的孩子送到家。”李宏民说。
在青少年犯罪办案小组,办案人员为失足青少年一一建档,为的是能定期回访,延伸帮教。
2008年,正上初三的段某因参与的一起伤害案件被提请批捕,考虑到孩子面临中考,在走访中得知孩子表现一贯良好后,济源市检察院对段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段某顺利考上某技术学校后,法院也对其作出了适用缓刑判决。回访中,办案人员发现,因为被适用缓刑,段某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产生了放弃上学的念头。
见此情形,李宏民和同事们几次带上礼物来到段某家中,在家长的配合下鼓励动员段某,最终让段某重拾信心,如期走进新的学校。
“经过跟踪帮教,近四年来,我们不捕、不诉的60个孩子无一人重新犯罪,他们现在都过着正常的生活。”每每向人介绍办案小组获得的成就,李宏民总是按捺不住兴奋。
学法懂法:让孩子们平安快乐成长
犯了错的孩子只是少数,更多的孩子都在健康快乐地成长着。如何让孩子们持续这份成长的快乐?李宏民又花心思做起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
普法,是预防工作的永恒主题。为达到良好的普法效果,李宏民费尽了心思。
2008年,济源市检察院联合济源市教育体育局推出双月刊普法杂志《成长》,每期免费赠送给一万名中学生。翻开这本杂志,警戒线、成长论坛、法治故事等13个栏目下,既有以案说理的法治故事,也有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还有师生们学法懂法的探讨等。
走进济源市检察院顶部两层办公楼房,这里又是另一番天地:200多起真实案例通过展板展示和多媒体放映,每年都会吸引5000名新生前来参观。如今,济源市辖区中小学的在校生都知道检察院有个法治教育基地,并且大多数都曾经去过那里参观。
值得一提的,还有“手拉手”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活动中,李宏民和同事们定期走上校园讲堂,给孩子们带去一堂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2008年秋天,辖区某中学接连发生打架斗殴现象,征得多方同意后,李宏民带着已被判处刑罚的青年王某前往学校现身说法。全校1000名学生鸦雀无声地听完这次触及心灵讲座,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之后,李宏民又几次前往该校讲课。2008年末,学校的每一名孩子都快乐地迎来寒假,没有一个人掉队。
孩子们平安成长,是李宏民的快乐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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