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湘潭市副市长朱少中和市残联负责人为全市经过严格培训的115名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发放了工作证。从这天起,湘潭市首批持证的残疾人工作联络员正式走上自己的工作岗位。在简短的上岗仪式上,朱少中寄语联络员:认真做好残疾人工作,积极倡导“自信、自尊、自强、自立”精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2006年,市残联率先从雨湖区的残疾人与残疾人亲友中选聘了26名残疾人作为该区的残疾人工作联络员,进行试点工作。三年过去了,这些联络员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为身边的残疾人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得到残疾人的高度评价。今年9月到11月上旬,市残联在各县(市)区全面开展联络员选聘工作,并进行了包括残疾人法律法规、维权工作和康复工作在内的系列培训。
11月24日,通过培训的这115名残疾人领取“残疾人工作联络员上岗证”,正式上岗。残疾人工作联络员一年一聘,政府将每月发给他们一定的工作补贴。他们的主要工作职责是:配合乡镇(街道)残联做好本地区的残疾人工作,密切联系残疾人,代表残疾人利益,倾听其呼声,反映诉求,为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培训、教育、康复、维权、文体等提供服务;定期走访残疾人家庭,掌握本地区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及实际需求,并按要求建立残疾人档案;向残疾人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残疾人思想工作等等。
残联将对这些持证残疾人工作联络员进行年度考核,工作出色且残疾人满意的,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一般的,给予促进;不称职的,将依章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