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9年2月份湘潭市临时社会救助工作被国家民政部授予“探索创新奖”后,近日又传来喜讯,湘潭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示范城市。获得这项殊荣的城市全国只有两个,另一个是河北省的秦皇岛。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民生问题也开始突显出来。2004年起,湘潭市委、市政府连续6年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临时社会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有力地推动了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在全省实现了“4个率先”:1997年率先建立城市低保制度,2006年率先建立农村低保制度,2008年率先建立城乡临时社会救助制度、2008年率先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同时,湘潭的社会救助基层规范化建设也在全省实现了“5个率先”:1997年率先将城市低保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2001年率先制订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文件;2002年率先建立低保管理服务网络机构;2003年率先实行城市低保年审和“三榜公示”制度;2005年率先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社会救助数字化信息网络。
如今,湘潭市已搭建起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以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慈善救助、优惠配套政策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为补充,具有湘潭特色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常年救助生活困难的群众17万人,年发放救助金近两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