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湘潭市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15项措施》。这次推出的15项措施主要涉及政务公开、治安维护、户籍管理、企业服务、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内容,重在便民利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5项措施是湘潭市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出的,是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的新举措。湘潭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好这15项服务,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附录:《湘潭市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15项措施》
1、实行政务公开。除涉及警务秘密的信息外,重大工作部署、工作信息、执法依据和办事程序等,及时在市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提供社会治安安全预警服务。及时发布重大警情、治安动态、交通状况和火灾事故等信息。
3、实行公安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市局和五个县市区公安(分)局局长每月至少接访一次,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接访一次。
4、深化并长期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建立1—2个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走访不少于10天,社区民警到辖区走访率达100%。
5、简化入户手续。新生儿入户,无论随父还是随母,不再提交在另一方未入户证明。
6、推行按需申领护照。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年内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
7、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和安全保障。对全市的重点工程项目,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积极主动提供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服务。
8、对企业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实行首次免罚。企业第一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9、改进行政许可办理审批。逐步实现公安机关对旅馆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审批和其他办证办照办事项目网上在线办理服务。
10、实行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在城区成立“湘潭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11、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成绩不及格的,经申请当日可免费补考一次。
12、改进车辆登记管理。申请机动车登记,可选择自编自选号牌号码,也可选择10选1计算机拍号;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为大型运输企业、客运单位以及一次性办理10台车辆以上注册登记的单位,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
13、车、驾管部门实行“一窗式”服务。实行资料手续内部传递,一次办结。
14、改进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取消建筑工程“整装打包”验收的限制性规定,对特定建筑工程项目视情进行分步审核。
15、优化消防安全服务。根据申请,对消防设计等疑难问题提供义务咨询、指导和上门服务;提供消防安全现场保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