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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王老吉“免死金牌”遇上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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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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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夏枯草不是《食品卫生法》允许加入食品中的药物,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也没有将夏枯草列为可作为食品的药材。
对于在产品中添加“夏枯草”是否违反《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的争议其实已经由来已久。近年来,已有多个消费者以此为由状告王老吉违规添加“夏枯草”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不过王老吉都以2005年卫生部卫监督发(2005)169号《关于王老吉凉茶有关问题的批复》作为“免死金牌”。
该批复同意了《关于普通食品添加夏枯草有关问题的请示》,其内容为“在食品卫生法生效以前,传统上把药物作为添加成分加入,不宣传疗效并有30年以上连续生产历史的定型包装食品品种,可以经售。”按照该请示的内容,王老吉凉茶开始于1828年,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所以该饮料中添加夏枯草,没有违法。
尽管如此,从今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王老吉来说又是另一重困难。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夏枯草目前并不在国家允许添加在食品中的药食同源的药材名单中,这是否意味着从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如果王老吉再添加夏枯草,就是违法呢?《关于普通食品添加夏枯草有关问题的请示》这一“免死金牌”能管用么?
“与《食品安全法》进行对照,显然与2005年王老吉所拿到的《批示》自相矛盾,”广东某著名凉茶连锁负责人在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解决争议,《食品安全法》应该出台细则解释像夏枯草这样一些非药食同源的但沿用了几十年的原料是否能继续用到食品中去,或由卫生部出台细则对与夏枯草有同等争议的原料在食品中的使用作进一步的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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